过去5年超载货车19万起
尽管强化货主责任 仍几乎无实效
本月初,在庆尚南道统营市一处道路上,一辆15吨货车从坡道下行时,连续追尾多辆正在红灯前等待的车辆,造成14车连环追撞事故。警方认为,超载货物妨碍了车辆制动,导致事故发生,正就具体经过进行调查。
上月25日,在釜山机张郡,一辆在下坡路行驶的4.5吨货车冲破防护栏,坠落至5米高挡土墙下方,司机死亡。警方通过事发前的监控录像判断,货车在坠落前刹车灯已点亮,但制动疑似未能正常工作,正在围绕超载等因素调查事故的具体原因。
在装载超过建议载重量、满载行驶的“超载货车”引发的各类事故屡禁不止的情况下,被指相关法律仍存在空白。专家指出,将责任单方面转嫁给车主的现行法律存在局限,强调应当强化货主及运输公司的法律责任。
据国土交通部27日消息,自2020年至今年7月的近5年间,被查处的超载货车案件多达19万件。超载货车在一般国道和高速公路上的查处数量为:2020年4.4002万件、2021年4.4431万件、2022年4.0653万件,连续每年超过4万件。今年(截至7月31日),在一般国道查处3600件,在高速公路查处1.9471万件,共计约2.3万件超载货车被查处。由此在一般国道共罚款26.51亿韩元,在高速公路共罚款92.3亿韩元。
业界人士和专家认为,货车超载问题屡屡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对货主及运输公司法律责任的缺失”。他们指出,现行法律过度将责任转嫁给车主。根据现行《道路交通法》,若车辆在超过各车型最大载重量1.1倍的状态下行驶,或总重量超过40吨仍上路行驶,将对该车辆驾驶人处以至少30万韩元、最高300万韩元的罚款。
全国货物汽车运输事业联合会相关人士表示:“按常理,哪有车主会因为想多拉点货,就主动把货物堆得满满当当再上路?”他称:“货主为了压低运费,无条件要求一次性运输大量货物,而车主因为关系到生计,很难拒绝,也无法判断货主告知的装载量是否为真实数值。”从事运输业的Kim某(52岁)也指出:“应当强化对货主和运输公司的管理与监督,仅仅惩罚与货主处于甲乙关系的无辜驾驶员,并不能解决问题。”
去年5月,强化对货主及运输公司处罚的相关法案曾进行过一次修订,但也被指实际效果有限。根据现行《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若货主或运输公司向车主提出超载要求,或对货物重量、体积等进行虚假告知,将被处以最高500万韩元的罚款。
Law & Law律师事务所律师Jung Kyungil表示:“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只要货主提出超载要求就要处以罚款,但在现实中,侦查机关很难如此执着地深挖货主责任并作出判断,实际追究到货主的案例也很少。归根结底,这一结构需要由车主去举报货主和运输公司,但车主担心失去交易对象,因此要真正提起举报非常困难。”
专家建议,在修法时应当明确规定货主、运输公司和车主各自的法律责任比例等内容。Cheong律师事务所律师Gwak Junho表示:“只要货主和运输公司掌握着车主的生计,仅靠车主举报来惩处他们,无异于‘给猫挂铃铛’。”他强调:“相对现实的方案,是在修订法律时,直接规定货主与车主各自应承担的罚款等法律责任比例。通过这种方式强制货主和运输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才能提高制度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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