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出于交通和安全原因”
与2016年案例如出一辙
法院:“应撤销禁止通知”
围绕警方与全国农民会总联盟(全农)的拖拉机在南泰岭对峙28小时一事,关于“限制通告”的争议正在发酵。尽管限制通告不同于禁止通告,并非对集会·示威作出全面禁止,但警方却封锁了所有道路。有观点指出,这实际上构成警方对集会·示威自由的侵犯。
全国农民会总联盟全琫准斗争团为敦促逮捕尹锡悦总统等,驾驶拖拉机北上前往首尔举行示威,之后对峙持续了20个小时以上。22日,在首尔瑞草区南泰岭一带,拖拉机停在路上。 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24日,为民主社会而奋斗的律师团体(民辩)的律师 Kim Sang-eun 表示:“禁止通告必须在集会·示威举行48小时前作出,但限制通告没有时间限制,因此警方利用了这一在法律上难以争议的时点,属于变相操作”,“警方在本次集会中将主要手段本身全部禁止,形式上是限制通告,但实质上更接近禁止通告。”
警方于本月20日下午向全农发送限制通告,称“不得使用拖拉机和货车”。一名警方相关人士称:“车辆示威的威胁性非常高,其中拖拉机以低速行驶,会在市中心地区造成极其严重的交通不便”,“首尔与其他地方相比,车辆通行量更多,因此警方一直坚持对主要道路上的拖拉机通行发布限制通告。”
本次集会主办方“退阵行动”已向国家人权委员会申请紧急救济,称警方设置警车墙是侵犯集会自由的违宪行为;律师 Kim Kyungho 也以滥用职权妨害权利行使等嫌疑,向警察厅国家搜查本部控告首尔方背警察署署长。参加集会的人员则向“国民请愿信箱”提交了投诉。
在朴槿惠政府时期曾发生类似案例,当时法院支持了全农一方。2016年11月,全农申报将驾驶拖拉机等前往集会地点参加集会,警方以交通不便为由不予允许。对此,全农提出停止执行申请,首尔行政法院表示,应当撤销警方对户外集会和游行作出的禁止通告处分。
Law Firm Yungpyeong 的律师 Kim Taekeun 强调:“根据2016年的判例,本应审慎权衡集会·示威自由与公共安宁秩序,使二者适当协调,但这次却采取了干脆一刀切的做法,因此如果进入法律争议程序,警方败诉的可能性很高”,“集会·示威的意义在于在抗议对象面前举行,如果连这种行为本身都被禁止,就是违反了禁止过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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