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Junseok提及Lee Hwayoung对朝汇款二审
“Lee Jaemyung为选举故意拖延战术”
“又一颗反宪法的种子”

在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Lee Hwayoung因共谋向朝鲜汇款嫌疑在二审中被判实刑的情况下,改革新党议员Lee Junseok提及此事并批评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


Lee议员20日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上开篇表示:“最近前副知事的审判结果,对即将到来的提前总统选举的意义提供了许多启示。”他解释称:“由于总统的擅自统治和妄想般的戒严问题,对现任总统的司法程序和弹劾正在进行”,“而觊觎这一空位的人,却与一名其事实关系和嫌疑已在二审中获得认定的人事实上处于共犯关系。”接着他补充说:“这说的还不是别的,正是关于‘向朝鲜汇款’的案件,而且还是一桩被怀疑与黑社会组织有牵连的事件。”

改革新党议员 Lee Junseok。国会摄影记者团供图

改革新党议员 Lee Junseok。国会摄影记者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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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议员表示:“本来赋予当选总统的刑事不诉追特权,是为了防止针对总统的滥诉、滥用刑事控告及由此引发的调查使国政陷入混乱,而并非用作防弹工具。”随后他主张说:“在此期间,李在明代表在向朝鲜汇款一案中,甚至提出对法官的回避申请,这就是无论如何都要拖延时间,先把选举打完,谋求宪法上的特权,从而实施拖延战术,事实上这种企图本身就是违宪的。”他还补充称:“如果以违宪的戒严为养分,又让另一颗违宪的种子萌芽,那么大韩民国宪法就会遭到践踏”,“我担心会不会到来那种可以比喻为‘垃圾车走了,粪车又来了’的局面。”



此前,水原高等法院刑事第1部(审判长法官Moon Juhyung、Kim Minsang、Kang Youngjae)于19日在前副知事涉嫌违反《外汇交易法》、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受贿)、违反《政治资金法》、教唆毁灭证据等案件的二审宣判公判中,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8个月,比一审减刑。罚金维持一审结果,为2.5亿韩元,追缴金维持为3.2595亿韩元。合议庭表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背弃了公务员执行公务的公正性和社会信赖,损害了职务不可被收买性,属于重大犯罪”,“对此进行与之相称的严厉处罚在所难免。”但同时指出:“就《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受贿罪和违反《政治资金法》等部分而言,其行为尚未发展到作为政治人的不正当行为”,并判示称:“考虑到原审在有罪与无罪判断上存在部分错误,撤销原判,并在此基础上反映量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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