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观点提出,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应将相关事项作为董事会的主要课题来处理。


由三日普华永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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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PwC治理中心于19日表示,近期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2024董事会趋势报告》。该报告以截至今年5月,由总资产在5000亿韩元以上的482家科斯皮(KOSPI)上市公司(非金融业)披露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为基础编写而成。


报告特别提出了为强化董事会职能而设置的分阶段课题,包括确立董事会工作所必需的政策和程序、提升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改善治理结构而作出的结构性努力等。报告指出,在复杂的经营环境下,为了使董事会能够履行多重角色,短期内应检查董事会是否已妥善制定其主要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但相当多企业尚未制定关于社外董事选任政策、高管薪酬政策、社外董事兼任许可政策等重要性较高事项的政策和程序。不同规模企业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以社外董事兼任许可政策为例,在总资产规模不足2万亿韩元的企业中,仅有44%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


最能代表董事会独立性的社外董事比例也仅为59%,停留在商法所要求的最低水平。与美国(94%)、英国(85%)相比明显偏低。不仅如此,为保障董事会独立性而在公司治理模范准则等中被建议采用的多种制度,其利用程度也较低。例如,累计投票制(3%)、执行董事制度(2%)、首席独立董事制度(8%)等的引入比例均低于10%。


为提高董事候选人选任的透明度和独立性,现行商法要求资产规模在2万亿韩元以上的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社外董事候选人推荐委员会。但多数企业仅停留在遵守法规的层面。涵盖社外董事和内部董事候选人选任的董事候选人推荐委员会的设立比例为整体的51%。资产规模不足2万亿韩元企业的该类委员会设立比例更低,仅为31%。


对提升董事会专业性所需的持续教育的重要性也在不断提高。对于新任社外董事,建议提供与职务及公司治理相关的培训。向社外董事提供教育的公司比例为74%,但按企业规模看差异较大(2万亿韩元以上为94%,2万亿韩元以下为64%)。尤其是在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2万亿韩元以下企业中,实施教育的比例仅为51%。报告指出:“未实施教育的公司解释称,社外董事已具备足够的专业性,或是以随时提供董事会议题及主要悬而未决事项资料代替教育,因此有必要改善相关认知。”



三一PwC治理中心所长 Jang Ongyun 表示:“当前围绕商法修正案的讨论十分热烈,如要提升董事会的实效性,市场各参与方应就制度宗旨和效益、实务操作路径等多方面展开多角度讨论并形成共识”,强调了相关政策支持的重要性。报告的详细内容可在三一PwC治理中心官网上查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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