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涟川郡为改善公务雇员劳动者的育儿环境,于17日对《涟川郡公务雇员劳动者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发布。

延川郡厅全景。延川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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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规定在《劳动基准法》等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的育儿支持制度之外,新增了多项多样化且具有实效性的支持措施。


主要内容之一是,对抚养8周岁及以下或小学二年级及以下子女的公务雇员劳动者,参照《地方公务员服勤规定》,在36个月范围内,可每日使用最多2小时的育儿时间。


该制度是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之外,另行允许每日使用2小时育儿时间的制度,涟川郡公务雇员劳动者在最长72个月期间内,可在工资不被削减的情况下,每日获准使用2小时育儿时间。


其次,对怀孕中的女性公务雇员劳动者,参照《地方公务员服勤规定》,允许其在每日2小时范围内,使用用于休息或就诊等的母性保护时间。


《劳动基准法》仅允许怀孕12周以内或36周以后阶段的女性劳动者使用工作时间缩短制度,但涟川郡公务雇员劳动者只要处于怀孕期间,即可每日获准享有2小时的特别休假。


此外,将带薪家庭照护休假的天数在男女雇佣平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予以扩大,按子女数量增加1日进行叠加扩充。


涟川郡行政担当官 Yoon Seungwon 表示,此次修订的宗旨在于,处于因人口减少而面临地方消亡风险的涟川郡,通过大胆改善育儿环境来克服低生育率问题。



涟川郡守 Kim Deokhyeon 称:“对于公务员而言,由于法律上的限制,现实中很难引入自主的育儿环境改善制度。”他表示:“希望中央政府能够积极引入与育儿相关的服勤制度改善措施,或者果断将该权限制移交地方,使各地方政府能够根据自身特性改善育儿环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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