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架”“体外冲击波”手术保险金为何拿不到?
“出于治疗目的需先切开后再切断或切除身体部分”
金融监督院提醒消费者注意,冠状动脉造影术、体外冲击波治疗、膝关节注射等并不属于手术保险金的给付对象。也就是说,只有在接受了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手术”定义范围内的治疗时,才可以获得手术保险金。那么,所谓的“手术”究竟包括到什么程度呢?
通常意义上的手术,是指以治疗为目的,打开人体某一部位,对人体进行切开、切断、切除等操作的行为。也就是在切开并打开身体之后,医疗器械侵入体内的行为。与手术常被混淆的“施术”(治疗操作),虽然内窥镜或导管会进入体内,但并不会对身体进行切断或操作。
在保险条款中,手术也被定义为以治疗为目的,使用医疗器械对生体实施切开、切除等操作的行为。即便治疗名称中带有“手术”或“~术”之类的表述,也并非全部都属于条款上的手术。例如,对伤口进行缝合,或在牙齿中填充惰性材料等治疗,都不属于这里所说的手术。即使去除身体的一部分,如果只是通过注射器或导管插入后抽吸出来,也不被视为条款意义上的手术。
以金融监督院举的例子——冠状动脉造影术为例,该治疗是向心脏冠状动脉或心血管内注入造影剂,对血管进行检查。但由于难以将其视为为治疗疾病而对生体实施切开、切除等操作的手术,因此不符合保险条款中对手术的定义。不过,在进行造影术的过程中,如果为了改善血流而实施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则会被归类为手术。
Severance医院心内科教授 Kim Byeonggeuk 表示:“在血管治疗中,所谓施术,是指不用全身麻醉,而是通过体表皮肤血管插入导管的治疗。”他解释称:“是否属于手术,一般是以是否切开为标准来区分。”Kim 教授还补充说:“如果不仅仅是在血管入口处接上输液管,而是沿着血管彻底切开,在直视下进入体内,那么就可以视为手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需要切开皮肤并锯开骨头后进入心脏内部,因此与普通支架不同,应当被视为手术。”
也存在虽然通过切除身体一部分而被归类为手术,却常被误认为施术的情况,通称为“内窥镜脊柱椎间盘手术(施术)”。腰椎间盘突出,是由于椎间盘因老化、外伤、不良生活习惯等导致微小损伤不断累积并突出,从而刺激和压迫周围神经根,引发疼痛。
因此,腰椎间盘突出手术会通过内窥镜切除突出的椎间盘部分。由于会对身体结构产生改变,所以被归类为手术,但由于“不能在腰上动刀”的观念根深蒂固,通常被称为施术并以此进行宣传。不过,如果不是切除椎间盘,而只是将与神经接触的部分分离开来,这种治疗不会改变身体结构,就被归类为施术。
首都圈某医院工作的神经外科专科医生表示:“像切除椎间盘、减压等行为都属于手术,而通过电波等方式缩小体积则被归类为施术,案例非常多样。正因为存在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况,有些医院会把手术称为施术。如果想了解是否适用保险,就必须向医院方面准确确认并获得说明。”
相反,也有一些看上去并未打开身体某一部分,但实际上属于手术的行为,因为其本质上是通过切开身体来进行的。整形手术、激光角膜矫正手术以及皮肤癌手术等,对身体外露部位实施的手术都属于这一类。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