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政治资金透明重任在肩…却无薪酬规定
“只有责任没有回报…须解决法律问题”
11日获悉,共同民主党议员 Lee Gwanghee 代表提出了《政治资金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内容是从法律上明确负责政治资金收支的会计责任人的报酬支付规定。
根据现行《政治资金法》第34条(会计责任人的选任申报等),规定政党或后援会的代表人、设有后援会的国会议员以及公职选举候选人等,必须选任会计责任人。会计责任人负责政治资金收支相关的会计工作,并须在一定期限内向主管选举管理委员会提交会计报告。
但问题在于,承担确保政治资金透明性和防止不正之风这一重任的会计责任人,其工资支付并未在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实际上,国会议员的会计负责人大多由各议员办公室的秘书官等党职人员兼任,在会计方面无偿承担相关工作。由于他们并非会计专业人士,还需通过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定期接受会计培训以履行职责。
由于工资支付规定在法律上不够明确,选任权者在向会计负责人支付报酬时也可能出现问题。政治人物的资金使用必须通过各议员的政治资金账户或后援金账户进行,如果通过这些账户支付报酬,可能构成违法。Lee Gwanghee 议员在通话中指出:“即便选任权者想就此支付报酬,由于缺乏关于会计责任人事务的正当报酬支付规定,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现实中,各议员办公室的会计责任人大多通过在公职选举后获承诺一定职务等方式替代报酬,或者无偿承担相关工作。某议员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尤其是任期中途未能履满便辞职的议员,其办公室会计责任人必须在紧迫的会计报告提交期限内消化繁重工作”,“这是一项只有责任、却完全没有补偿的工作。”
该议员表示:“应通过新设明确政治资金会计责任人报酬支付规定的《政治资金法》第34条第2款,从法律上保障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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