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起实施抚养费预先支付制度
女性家庭部:“正在准备施行令等系统”
引入预先支付制扩大发放对象
可查询金融信息、无需拘留令即可实施制裁
从明年7月起,随着“抚养费预先支付制度”的引入,将有约1.9万名单亲家长从政府处预先领取抚养费。女性家庭部正在为制度落地构建相关系统。制度在一线正式适用后,计划在今后3年内通过绩效分析和评估,对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女性家庭部相关负责人10日接受《亚洲经济》电话采访时表示:“正在为抚养费预先支付制度的实施做准备”,“为明确预付申请条件及支付标准,正在制定并讨论实施令和施行细则”。
9月4日,在国会召开的女性家庭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女性家庭部次官 Shin Youngsook 正在就应对深度伪造性犯罪的现状作报告。照片=记者 Kim Hyunmin kimhyun81@
View original image根据9月26日经国会通过的《抚养费履行法》修正案,政府将以基准中位收入150%以下、未收到抚养费的单亲家庭(以债权人为准)为对象,向其每名子女预付至18周岁为止、每月20万韩元的抚养费。按照女性家庭部的测算,符合支付条件的人数约为1.9万人。
这在原有“临时抚养费紧急支援”的基础上扩大了支援对象和期限。现行临时抚养费紧急支援制度以中位收入75%以下、未收到抚养费的单亲家庭为对象,按每名子女每月20万韩元、最长1年予以支援。以去年为准,实际支援对象仅有953人。
独自承担生计和抚养责任的单亲家长经济状况十分困难。根据统计厅去年的调查,抚养18岁以下子女的单亲家庭约有35万户。其中,18岁以下单亲家庭中,超过一半被统计为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单亲家庭证明书”发放对象。直至去年,单亲家庭证明书发放对象为中位收入60%以下家庭,今年则扩大为中位收入63%以下家庭。
与此同时,为提高抚养费的回收率,修正案还规定,在未经抚养费债务人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请求提供其金融、信用、保险信息。此外,在公开抚养费不履行者名单时,将抚养费债务人的申辩期限由原来的至少3个月缩短为至少10日,从而强化制裁措施。
除此之外,自今年9月起,即便不经拘留命令,也可以对抚养费不履行者采取制裁措施,使制裁程序更加顺畅。负责管理抚养费履行的抚养费履行管理机构从行政体系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法人后,得以强化为抚养费支付和回收提起追偿诉讼等支援工作。相关预算也从今年的110亿600万韩元增至明年的287亿3000万韩元,约增加一倍。
实际未能领取抚养费的单亲家长对制度引入的消息表示欢迎。一名临时抚养费紧急支援受益者表示:“自2013年离婚后,我独自抚养两名子女,临时抚养费紧急支援对抚养帮助很大,但总觉得1年的期限不够”,并称“听说预先支付制度将要实施,感到非常高兴”。
自今年2月起担任部长代理的女性家庭部次官 Shin Youngsuk 一直致力于推动抚养费预先支付制度的引入。她在今年3月走访了西大门区家庭中心、抚养费履行管理机构等,听取一线意见。Shin 次官在10月国会女性家庭委员会的国政监察上表示:“将在明年7月抚养费预先支付制度正式实施之前,完善组织体系和系统,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近期,随着女性家庭部提供包括抚养费申请及履行保障的法律支援、抚养费债权追偿支援、临时抚养费紧急支援等综合服务,抚养费履行率也在逐步提高。2015年抚养费履行率为21.2%(履行件数514件),到去年已升至42.8%(1万1064件),增长了2倍。
女性家庭部计划自明年7月1日起实施抚养费预先支付制度,并在此后3年内通过绩效评估不断完善制度。女性家庭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处于观察制度在一线如何实施和适用的阶段”,“将在实施令中一并明确将回收的抚养费上缴国库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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