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严违宪”……律师团体逐条推敲法律条文批评尹锡悦
律师协会、Minbyeon等就戒严令紧急发表声明书
律师团体提及宪法第77条指出其违宪
3日,总统Yoon Suk Yeol通过“紧急对国民特别谈话”宣布进入非常戒严状态后,律师团体和市民团体纷纷发声,批评称“谴责违宪的戒严宣言,要求立即解除”。其中,律师团体甚至逐条列举法律条文,指出戒严的违宪性。首先,对于Yoon总统突然发布的非常戒严宣告,大韩律师协会(会长 Kim Younghun)发表声明称,这是“破坏自由民主主义和宪政秩序的违宪行为,应当自行立即解除戒严”。这是在3日11时全国发布戒严司令部布告后1小时内作出的表态。
大韩律师协会表示:“总统依据宪法第77条第1款,在‘战时、事变或相当于此的国家紧急状态中,为以兵力应对军事上的需要或有必要维护公共安宁秩序之时’,可以宣布非常戒严;但根据同条第5款,‘当国会以在籍议员过半数赞成要求解除戒严时’,总统必须予以解除。”并批评称:“对于当前局势是否属于宪法所称的战时、事变或与之相当的国家紧急状态,我们甚至都不觉得有必要再用言语去反驳总统。”
民主社会律师团体“为民主社会而奋斗的律师团体”(简称民辩)当天也发表声明指出:“Yoon Suk Yeol总统所解释的、作为宣布非常戒严理由的国会弹劾诉追等事由,根据戒严法第2条的规定,显然不构成宣布非常戒严的要件,这一点从宪法和法律的解释上看十分明确。”并指出:“Yoon总统的权力行使在民主社会中不可容忍,其本身就是违宪、违法的。”同时还表示:“滥用自身权力,将批评自己的市民扣上反国家势力帽子的Yoon Suk Yeol总统应当自行辞职。”
首尔律师协会也表示:“Yoon总统在我国并未处于宪法所预设的情形之下,却宣布了非常戒严。”并批评称:“为从根本上阻断国会依据宪法第77条第5款要求解除戒严的可能性,总统动用在宪法和法律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依据的公权力行使,甚至限制作为国民代言人的国会议员出入国会。”尤其是,首尔律师协会还提及大法院(最高法院)全员合议庭判决,进一步提高了批评的力度。
市民团体也集体发表批评声明
市民团体同样就戒严宣告集体发表批评声明。参与连带表示:“Yoon总统所解释的、作为宣布非常戒严理由的国会弹劾诉追等事由,不可能成为戒严法第2条规定的非常戒严宣告要件。”并指出:“戒严宣告在民主社会中无法被容许,其本身就是违宪、违法的。”
军人人权中心也表示,这是“对大韩民国国民的宣战,也是Yoon总统的亲卫队政变”,并呼吁称:“空降部队正开进国会。各位军人,拜托了,绝不能把枪口对准父母、兄弟、子女和朋友。Yoon Suk Yeol不可能毁掉我们的命运。”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合则表示:“这被解读为意在切断政治性批评和民主性制衡。”并指出:“尤其是‘亲朝势力’等煽动性表述,会煽动国民分裂,也可能被视为企图通过戒严令压制集会和结社的举动。”
另一方面,根据1997年4月17日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判决(96度3376),在我国宪法秩序之下,任何不依照宪法规定的民主程序,而通过暴力使宪法机关的权能行使成为不可能,或者夺取政权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容许。因此,此类军事叛乱和内乱行为应当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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