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全体会议通过粮食法等4项争议法案
“粮食法修正案将进一步加剧米价下跌”

政府决定就28日在国会全体会议通过的《粮食管理法部分修正法律案》提出重新审议要求的建议。


农业林业畜产食品部部长 Song Miryeong 28日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表示:“作为负责执行《粮食法》等4部法律的主管部门部长,将依据大韩民国宪法第53条第2款,建议对4项法律修正案提出重新审议要求。”


宋美玲 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资料照片)

宋美玲 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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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国会通过了《粮食法》和《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相关法律部分修正法律案》、《农业渔业灾害对策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农业渔业灾害保险法部分修正法律案》等4项法案。Song部长表示:“对于4部法律修正案,此前政府已经具体说明了问题点和替代方案,明确表达了反对立场”,“然而今天在国会全体会议上未作任何修改就予以处理,对此深感遗憾和惋惜”。


政府指出,上述法律案不仅在制度上难以实施,即便实施也只是一种对农业和农村发展毫无裨益的临时性权宜之计,还会与其他法律及既有制度发生冲突,违反国际通商规范,加剧供需不稳定,并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Song部长表示:“《粮食法》修正案不仅与第21届国会当时处理的内容相同,强制政府收购剩余大米,还额外增加了当粮食市场价格低于常年价格时由政府支付差额的‘粮食价格稳定制度’”,“包含此类内容的修正案反而会固化大米过度生产,导致大米价格下跌进一步加剧”,对此表示忧虑。


政府认为,制度运行时预计将产生巨额财政支出,并会加速生产向大米集中,威胁向其他作物的转种。此外,还担心这会使缩减水稻种植面积制度等政府为解决结构性大米供应过剩问题而采取的多方面措施失去效果,从而使大米价格的恢复和维持更加困难。


为稳定大米供需,政府通过战略作物直接补贴制度等适当生产对策,事先缩减水稻种植面积,并在2005年以后历届中最早的时间点——9月10日,制定了收获期供需稳定对策。与此同时,政府认为,只有解决反复出现的供应过剩问题,才能增强大米产业竞争力并提高其可持续性,因此计划在年底前追加发布包括对农户强制缩减水稻种植面积义务等内容在内的《大米产业根本对策》。


《农产品价格稳定法》修正案是规定在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由政府补偿其差额的法律。Song部长指出:“这将导致生产集中于耕作便利性和保障水平较高的品种,从而使供需不稳定,加剧价格波动”,“这种过度且人为的市场干预,很大程度上可能损害市场的自主功能,存在严重违反国际通商原则的风险,并将引发政府财政负担等副作用”。



最后,Song部长表示:“政府不会采取短期和临时性的补救措施,而是将思考并推进更加根本性、结构性的改进方案”,“为能够积极应对异常气候导致的农业灾害频发、供需不稳等危机局面,将在农户收入与经营稳定、农产品供需管理、农业灾害支援和保险制度改善等方面,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农民以及农业和农村未来所必需的政策,尽最大努力加以推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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