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监管放松结束…银行流动性覆盖率恢复至100%
“为顺应市场形势、引导健全经营所必需”
金融当局将对与流动性相关而曾一度放宽的金融监管措施分阶段恢复常态。由此,银行为应对流动性危机而必须持有的资产比例将从97.5%恢复至100%。
金融委员会于29日召开由安昌国金融产业局局长主持、金融监督院、韩国银行及各金融协会等参加的金融监管灵活化措施检查会议。会议就将于今年12月末期满的银行、金融投资、信用专营公司、储蓄银行等行业的金融监管灵活化措施的后续安排进行了讨论。
与会者一致认为,有必要对在市场不稳定时期引入的流动性相关临时性监管放宽措施进行分阶段正常化。作出这一判断时,考虑到未来资金市场环境有望改善,以及截至今年9月,所有行业的流动性比例等作为灵活化对象的监管指标均已高于正常监管水平。
首先,目前维持在97.5%的银行短期流动性覆盖率(LCR)监管比例将自明年1月1日起恢复为100%。流动性覆盖率是指,即便发生紧急流动性危机导致资金被提取等情况,银行也必须持有足以应对30天的、易于变现资产的最低强制持有比例。金融投资公司在其与衍生结合法证券对冲资产中可纳入信用专营公司债券的比例上限,也将自明年起从12%缩减至8%。
储蓄银行的存贷比监管以及信用专营公司的韩元流动性比例监管将分阶段恢复常态。储蓄银行存贷比方面,自明年1月至6月将适用部分恢复10个百分点的过渡性监管标准。信用专营公司韩元流动性比例方面,同一期间也将适用95%的部分正常化监管。监管部门将根据金融市场环境及各行业状况,在明年第二季度判断是否进一步延长临时监管放宽措施,或实现全面正常化。
金融委员会金融产业局局长安昌国表示:“与流动性相关的临时金融监管灵活化措施是为应对市场不安而采取的例外性、临时性举措,为了根据市场状况引导金融公司实施稳健经营,有必要推进监管正常化。”他并称:“金融公司目前已具备稳定的流动性和健全性,政府及相关机构也都具备在紧急情况下维持市场稳定的能力,因此今后将继续根据市场形势等因素推进监管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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