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圆形景观、周边植被保护”内容

国家遗产景观工程的修缮标准将发生变化。


国家遗产园林工程维修标准将调整 View original image

国家遗产厅于25日修订并公布了《国家遗产景观工程标准施工规范》。标准施工规范是为确保工程适当性和质量而制定的标准性施工基准文件。


景观施工规范自2005年1月之后,时隔20年才得以修订。国家遗产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向国家遗产体系的转变以及《自然遗产保存及利用相关法律》的施行,我们为构建传统景观的政策基础,经过专业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后推进了此次修订。”


变化最大的一点是细化了景观工程修缮标准。此前仅分为材料、树木保护、施工三类。国家遗产厅为最大限度保留传统景观的原貌,将其具体化为八种类型,即景观基础、景观植物、池塘(水池)、水渠、湿地、花阶、铺装以及维护管理等。


还新增了在传统空间中广泛使用的照明、游览路铺装、观览廊台等设施的安装,应保护原始景观和周边植被的相关内容。


国家遗产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还计划制定包括景观标准工程量定额在内的合理计价标准”,“通过这些措施,将为传统景观建立可持续的政策基础。”



修订后的景观施工规范可在法令信息中心“行政规则”栏目以及国家遗产厅官网“行政信息”栏目中查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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