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力量党19日决定以党论形式提出《朝鲜人权法》修正案,使即便没有国会推荐也可以任命“朝鲜人权基金会”理事。内容为即使统一部部长要求国会推荐理事而国会不予推荐时,部长也可依职权任命理事。
国民力量党当天以党论形式提出了《朝鲜人权法》修正案。此前,国民力量党在议员总会上决定以党论方式提出相关法案,并向国会议长Woo Won-sik发送了“敦促协助启动朝鲜人权基金会的公函”。
朝鲜人权基金会是调查朝鲜人权实际情况并制定相关政策的机构,2016年随着《朝鲜人权法》制定而具备设立依据,但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共同民主党等在野党一直拖延理事推荐,导致基金会未能成立。
修正案规定,国会应在收到理事推荐请求之日起30日内完成推荐,如未推荐,则由统一部部长在30日内再次请求推荐。在此期间国会仍不予推荐时,统一部部长可依职权在不超过12人的范围内任命理事。
国民力量党相关人士表示:“希望以此次立法为契机,朝鲜人权基金会能够尽快实现正常运作,今后国民力量党也将继续致力于推进相关立法和政策,使大韩民国能够更加积极地走在保护和增进朝鲜居民人权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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