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欠下3000万韩元债务,本身不是离婚事由”
“结婚后父母赠与的1亿韩元属夫妻共同财产”
“对继承所得公寓也可以主张贡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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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妻子在瞒着丈夫的情况下贷款投资虚拟币,结果亏损了3000万韩元,婚姻因此陷入危机。专家表示,单就“瞒着配偶欠下数千万韩元债务”这一点本身并不足以构成离婚事由,但如果已经失去信任,则可能成为例外性的离婚事由。


15日,YTN广播《Cho Inseop律师的咨询室》节目中介绍了这位妻子A某的来信。A某称:“我们是双职工夫妻,没有孩子,结婚后一起攒下了相当一笔钱”,“丈夫在结婚前父母去世,继承了一套公寓。我父母信用不好,曾经以我的名义买过一套公寓。”她说明了当时的情况。接着说:“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丈夫,过了一段时间,父母说想搬到乡下生活,想把这套公寓给已经结婚的弟弟”,“但弟弟嫌公寓离单位太远不愿意住,家人商量后就把公寓卖了。”


A某表示:“卖房款中有1亿韩元父母给了我,其余的钱用来补贴弟弟的全租押金”,“我把这1亿韩元投资到虚拟币上,靠牛市行情短暂赚过一点,但最终遭遇了巨大亏损。”她坦言:“为了想把亏损补回来,我又贷款了3000万韩元继续投资,最近丈夫偶然得知了我贷款的事实,在追问经过的过程中,也知道了那1亿韩元的前因后果。丈夫说我既隐瞒收了1亿韩元,又隐瞒负债,已经无法再信任我,坚持要离婚。”A某说:“我并不想和丈夫分开。丈夫还坚持认为连我父母的那套公寓也应该作为财产分割对象,这让我很难过。我该怎么办?”她向节目求助。



对此,Law Firm新世界路的律师Park Kyeongnae表示:“如果在结婚前,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了公寓,之后将卖房所得给了子女,那么即便没有把这件事告诉配偶,本身也并不会成为离婚事由。”他接着指出:“瞒着配偶欠下3000万韩元债务本身并不是离婚事由,但如果因此失去信任,则可能构成例外性的离婚事由。”同时他还建议说:“结婚后从父母那里得到的这1亿韩元,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丈夫继承的那套公寓,妻子也可以主张自己的贡献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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