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斥妻子出轨而动手的丈夫
“出轨的妻子与施暴的丈夫均属有过错配偶”
“但若暴力程度轻微 对方过错更大”
一名丈夫因得知妻子出轨而愤怒动手打人,不仅被妻子起诉,还被要求拿出一半公务员养老金和一半土地,他对此大吐苦水。
13日,在YTN电台《Jo Inseop律师的咨询室》节目中,介绍了公务员丈夫A某的遭遇。A某近日得知妻子B某有不忠行为,据A某称,在得知出轨事实后,他一时愤怒对妻子动了手,B某随即离家出走。
此后,B某起诉了A某,两人婚姻关系已无法挽回。B某提起离婚诉讼,A某和B某双双成为过错方当事人。律师Park Gyeongnae解释称:“根据《民法》第840条第1项规定,发生不忠行为的妻子属于有过错配偶,而实施暴力的A某同样依据《民法》第840条第3项,被视为有过错配偶。”
目前,B某正要求A某将公务员养老金及土地各拿出一半。A某表示:“我名下的财产,只有一辈子在职期间缴纳形成的公务员养老金,以及作为宗孙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那块土地。”他还说:“虽然土地登记在我名下,但这块地并不属于我个人,而是宗族的土地,我该怎样才能守住这块地?”并就此寻求建议。
对此,Park律师指出:“看上去,B某在外遇事实暴露后,立刻离家出走,即便当事人没有对她动手,她也很可能会离家并提出离婚。”同时补充说:“如果只是轻微程度的暴力,没有给对方造成严重伤害或痛苦,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认为对方的过错更大,当事人可以向配偶提出离婚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关于公务员养老金的分割,Park律师表示:“如果婚姻关系持续5年以上,离婚时配偶可以分割领取公务员养老金。”并解释称:“如果当事人不愿在离婚后再把公务员养老金分给对方,可以将一次性给付金额纳入财产分割范围先行分配,然后在判决中将对方的分割养老金领取比例确定为0%。”
关于土地分割,他表示:“继承取得的土地原则上属于特有财产,但如果能够承认对该土地的维持、形成或防止减少方面的贡献,则可以将其视为可分割的财产。”他接着说明:“不过,即使被认定为财产分割对象,法院也不会必然判决必须对土地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并各自持有,因此,如果以金额替代土地进行财产分割并获得相应判决,就无需将宗族土地本身以实物形式分割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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