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交易委员会责令18家婚纱摄影化妆公司整改不公平条款

政府开始着手整顿结婚筹备代理服务,即俗称的“摄影·礼服·化妆一条龙(Studio拍摄·婚纱礼服租赁·化妆)”企业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有关业者长期通过不透明的额外收费要求和过高违约金等手法造成消费者受害,此次监管为这些经营惯例踩下了刹车。


公平交易委员会12日表示,已对18家结婚筹备代理企业的服务使用条款进行审查,对其中包括将必需服务费用拆分另行收取的条款、对额外费用和违约金标准标示不明确的条款在内的6大类型不公平条款进行了整改。


结婚筹备代理企业,是指与各家单项服务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由其所属婚礼策划师向准新人提供结婚准备过程中必需的摄影·礼服·化妆一条龙服务的公司。此次被列为审查对象的,是Direct Comms、AINI Wedding Networks、Verygood Wedding Company、J Wedding、K&M Corporation、Blanc de Bom、Maju Directed、How To Wedding Group等在内、受害案例较多的大型企业共18家。


公正委:“不透明附加费、过高违约金等‘婚纱摄影一条龙霸王条款’必须修改” View original image

近期甚至出现了“婚礼通胀(结婚+通货膨胀)”这一新造词,足见青年群体在婚礼筹备方面的负担不断加重。在不透明报价、过度额外收费和违约金要求等造成的消费者受害案例不断增多的背景下,公平交易委员会依职权审查了结婚筹备代理企业的服务使用条款中是否存在相关不公平条款。


公平交易委员会约款特殊交易科科长 Shin Yongho 表示:“我们以消费者院受害救济申请数量较多的大型企业为主进行筛选,并对其格式条款开展了审查”,“若还有其他企业存在类似不公平条款,将可通过举报或依职权调查等方式采取整改措施。”


据公平交易委员会介绍,这些结婚筹备代理企业在条款中,将与摄影·礼服·化妆一条龙服务密切相关的必需服务排除在基本提供服务之外,设置为单独选项,要求消费者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其做法是,在基本摄影·礼服·化妆一条龙套餐服务中,仅包含“摄影、礼服租赁及化妆服务”等内容,同时另外设置20至30个选项,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形成双轨制收费体系。


例如,A公司在条款中写明:“作为摄影追加费用,必须从44万韩元起购买照片原始文件及修正版。”B公司则明确标示:“在化妆费用之外,另行收取提前开妆费用。”


公平交易委员会指出:“部分经营者甚至将这些项目标示为必购项目,自身也承认其为必需项目,却仍然实行双轨收费。其解释是,‘若从基本套餐价格中剔除这些项目,价格看上去会更低,更有利于吸引消费者’。”并强调:“从设计相关条款的意图来看,很难找到除对消费者不当不利之外的其他合理理由。”


综合考虑到消费者难以准确了解并比较整体摄影·礼服·化妆一条龙服务费用,以及在人生重大事件——结婚——前夕,消费者在交易中的地位相对弱势等因素,上述条款属于对客户不当不利的条款。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企业已通过修改条款,将照片原始文件及修正版购买费用、礼服试穿费、化妆提前开妆费等从单独项目中删除,纳入基本提供服务。”


公正委:“不透明附加费、过高违约金等‘婚纱摄影一条龙霸王条款’必须修改” View original image

对额外费用和违约金细则标准标示不明确的条款,也被认定为不当。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各摄影·礼服·化妆一条龙合作企业将产生违约金”的表述。对于额外费用,连大致的价格区间都未标明,消费者在根本不了解自己将承担多少费用的情况下被迫签订合同,处于不利地位。


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关于额外费用价格及违约金标准的条款过于笼统且不明确,构成对客户不当不利的格式条款。公平交易委员会解释称:“企业已通过修改条款,明确标示各选项价格区间和平均违约金标准,并在客户选择具体的摄影·礼服·化妆一条龙合作企业后,以确定方式告知其具体选项价格和违约金标准。”


公正委:“不透明附加费、过高违约金等‘婚纱摄影一条龙霸王条款’必须修改” View original image

对于要求消费者支付摄影·礼服·化妆一条龙套餐总价20%作为定金,并在解约时不予退还的“不可退款”条款,公平交易委员会也采取了整改措施。除此之外,还责令修改其他不当条款,例如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客户的不当免责条款、禁止服务转让和受让的禁止转让条款,以及有关诉讼管辖的条款等。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此次重点整改了约40万对准新人在摄影·礼服·化妆一条龙领域反映最为强烈的不便之处,矫正了构成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惯例根基的格式条款,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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