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文体部)于11日通知大韩体育会会长 Lee Kiheung 停止履行职务。
文体部表示:“根据《关于公共机构运营的法律》,就 Lee Kiheung 会长涉嫌违纪一事,已向侦查机关请求立案调查并敦促迅速调查,同时停止其会长职务。”
国务调整室政府联合公职履职检查团于10日公布了针对大韩体育会是否存在违纪行为的检查结果,因员工违规录用、索要物品赞助(收受金品等)、将赞助物品用于私人用途等事由,已将该会会长等人移交侦查机关请求调查。
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 Yoo Inchon 11日出席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全体会议时表示:“尚未正式收到国务调整室检查团等的结果”,“一旦接到结果,对我们会提出惩戒要求,届时可以让大韩体育会会长停止履职”。
《关于公共机构运营的法律》第52条之3(对违纪行为人的请求调查等)第2款规定,主管机构的首长在公共机构的董事存在或被怀疑存在收受金品违纪、性犯罪、招聘违纪等违纪行为,并被认定为妨碍第1款所规定的伦理经营时,必须就该公共机构董事向检察机关、警察等侦查机关及审计院等审计机关请求进行调查或审计,并可以停止该董事的职务。大韩体育会是依据该法规定的公共机构(其他公共机构),大韩体育会会长属于公共机构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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