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一赔百”无人商店警示语惹争议 被批借机牟取“和解金”
“有必要整顿相关制度并完善治安防范体系”
有观点指出,无人商店张贴“如发生盗窃须赔偿”的警示语背后,暗藏“其他用意”的案例并不少见。
2日,联合新闻报道称,一些无人商店为了提醒顾客而张贴的“偷走冰淇淋时须按100倍赔偿”等警示语,在实际发生犯罪时,被用来索要远高于商品价格的高额和解金,此类案例接连出现。报道称,甚至有个别业主一人经营多家无人商店,反复通过索取高额和解金获利。
在京畿道南部地区一所警察署刑事科工作的A警监表示:“有案例是,小学生在无人商店偷了一支冰淇淋,店主就向其父母索要200万至300万韩元的和解金。”“当然,受害人要求一定程度的和解金是常识,但屡屡开出过高金额就成了问题。”他如此指出。
去年6月,某网络社区上出现了一张题为“近期赔偿及告发案例”的无人商店告示照片,也一度引发争议。照片中的告示列举了诸如“小学生:和解金100万韩元,并通报学校”,“初中生及成人:和解金200万韩元,并提起刑事控告”,“成人:通报学校及工作单位,提起刑事控告,和解金300万韩元”等内容。
对此,网上出现了“把缺乏自制力的小孩子犯的错当成那样的牟利手段并不妥当”“虽然盗窃行为确实是小偷的错,但在几乎不安装任何防盗装置的情况下,借助警方力量来骗取和解金则是另一个问题”等批评声音。
联合新闻指出,一些业主之所以不断被指“靠和解金做生意”,开出过高金额的和解条件,原因在于:在侦查机关确定处罚轻重时,是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是重要标准之一。通常,实施盗窃小额物品等轻微犯罪(处以2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的案件)并被警方查获的情况下,成年人会被提交至“轻微犯罪审查委员会”,非触法少年的未成年人则会被提交至“引导审查委员会”。在警方决定是否将对象提交上述两个委员会的过程中,主要考量标准之一正是是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报道补充称,一些深谙此点的业主,会以此为由向对方提及相关内容,从而开出过高金额。
此外,即便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接触到不合理的高额和解金要求行为,现实中也难以直接加以制止。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检方可以召开‘刑事调解委员会’,介入双方确定和解金额的过程,但警方没有相关权限。因此,我们只能在调查对象面前稍作提醒,比如‘这种情况下最好和解’、‘对方要求的和解金额似乎过高’之类,给出最低限度的意见。”
有观点认为,在无人商店持续增加的背景下,如果此类问题不断重演,必然会导致在小额盗窃案件的侦查和结案过程中投入过多警力,造成行政资源浪费。专家指出,应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对不合理的高额和解金索取行为加以约束,同时各无人商店业主也应思考改善店铺防盗体系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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