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对夫妻25次”→ 扩大为“每次分娩25次”

庆尚南道晋州市为加强对不孕不育夫妇的支持、应对低生育率问题,将自11月起把不孕不育治疗费用资助次数,从“每对不孕不育夫妇25次”扩大为“每次分娩25次”。


通过此次扩大实施,即使在完成一次分娩之后,如仍希望再次怀孕,也可重新获得25次不孕不育治疗机会。

晋州市保健所。

晋州市保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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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政府原有的“不孕不育夫妇治疗费用资助”中,根据是否在45岁前后划分年龄,分别适用不同的治疗费用资助上限。但从11月起将取消年龄区分,所有年龄段均可获得同等额度的政府资助金。


市政府除落实国家层面的不孕不育夫妇治疗费用资助外,还自2023年4月24日起,在全国率先推进“不孕不育夫妇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全额资助”政策,在不设收入标准和年龄限制的前提下,对超过政府资助金额的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项目)全额资助,并对非医保报销项目也给予部分追加支持,从而减轻不孕不育夫妇的经济负担。


申请资格方面,只要夫妻双方户籍或住址均在晋州市,并属于享受政府不孕不育夫妇治疗费用资助的对象,即可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备齐夫妻双方身份证、居民登记簿副本等材料,通过保健所官网在线申请,或前往保健所母子保健科现场办理。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扩大支持,希望能够为渴望怀孕的夫妇加油打气,避免他们放弃生育,同时也有望为缓解日益严重的低生育率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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