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暴力犯罪前科”

一名六十多岁女性因同桌称呼自己为“阿姨”,向对方一行人投掷烧酒瓶和烧酒杯致人受伤,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


图片与正文内容无直接关联。图片来源 Pixabay

图片与正文内容无直接关联。图片来源 Pixabay

View original image

20日,议政府地方法院南杨州支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部法官Sung Jaemin表示,以特殊伤害罪在不拘留状态下被起诉的A某(64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不过,合议庭为给被害人与被告人提供和解机会,没有当庭拘捕。


此前,A某被指控于去年12月21日,在京畿道九里市一处歌厅酒馆与B某(48岁)饮酒时,抓起烧酒瓶和烧酒杯投掷对方。B某被A某投掷的烧酒杯击中面部,牙齿等部位受伤。警方调查结果显示,因B某称呼A某为“阿姨”而引发其愤怒,进而实施了本次犯罪。



Sung法官表示:“被告人投掷烧酒瓶的事实已经得到认可,从损害程度和受伤部位来看,犯罪情节恶劣”,“并综合考虑其过去曾因暴力犯罪两次被判处罚金等前科情况,作出本次量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