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债务人家属和熟人等也纳入债务人代理人支援对象

金融委扩大“债务人代理人免费法律援助”对象 入选积极行政优秀案例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金融委员会称,“扩大债务人代理人免费法律支援对象”案例在国务调整室主办的第三次积极行政优秀案例投票中,被评为“国民评选积极行政优秀案例BEST 5”。


14日据金融委员会介绍,债务人代理人制度是为保护和救济遭受或疑似遭受无注册放贷业者等非法债权催收侵害,或被收取超过法定最高利率贷款的受害人而设立的制度,通过免费支援债务人代理人(律师)的选任。该制度自2020年实施以来,截至今年9月,已为约1.5万件债务人代理人案件提供支援,已成为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救济服务。


原有的债务人代理人支援制度仅对债务当事人本人提供支援,因此对于近年来通过非债务当事人、而是通过其家人、熟人等实施的“熟人催收”行为,在保护家人、熟人等关系人方面存在局限。对此,金融委员会自今年7月5日起,将债务人代理人支援范围扩大为“债务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使遭受非法债权催收侵害的债务当事人的家人、熟人等关系人也能够享受与债务当事人同等的免费法律服务。


债务当事人的关系人包括:▲与债务当事人同住或共同生活的人 ▲债务当事人的亲属 ▲与债务当事人在同一工作场所共同工作的人员等。关系人被选定为债务人代理人支援对象时,大韩法律救助公团将通过法律咨询等方式,支援其应对非法债权催收行为,并向实施非法债权催收的一方通知“禁止联系关系人”的事实。


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法催收侵害的关系人,可通过金融监督院官网进行线上申请;若难以进行线上申请,可通过致电金监院非法私募金融举报中心进行电话咨询并提出申请。



金融消费者局长 Kim Jin-hong 表示:“通过此次扩大支援范围,能够直接保护因非法债权催收等遭受损害的关系人”,“鉴于非法债权催收手法日益恶劣,今后也将迅速且积极地应对,确保在保护受害者方面不出现任何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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