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农畜协常任监察强制任命资产标准从1万亿降至8000亿韩元

农林畜产食品部表示,内容为将目前仅适用于总资产在1万亿韩元以上的“地区农畜协、品目组合”的常任监察(1人)选任义务,扩大至总资产在8000亿韩元以上的农业协同组合的《农业协同组合法施行令(案)》已于30日在国务会议上通过。


以2023年末为基准,总资产在1万亿韩元以上的农业协同组合有128家,总资产在8000亿韩元以上的有178家。农林畜产食品部预计,将有共计50家农业协同组合追加选任常任监察,通过强化审计专业性,实化农协的内部控制。


自2025年4月起 资产超8000亿韩元的农协与畜协须强制配备常任监察 View original image

该施行令案将在完成公布程序后,于6个月之后的2025年4月正式施行。政府计划在施行前,对新被赋予常任监察选任义务的农业协同组合进行章程修改指导,并通过农协中央会实施与常任监察选任相关的教育和宣传等工作。



农林畜产食品部农业政策官Yoon Wonsup表示:“我们将与中央会一道,细致管理此次修订所带来的农协常任监察追加选任工作,确保顺利推进,从而提升国民对农协的信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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