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经济人联合会调查全国131名商法教授:62.6%反对修改商法,称公司法已有中小股东保护条款,主张政府最小干预与市场自律调整

调查显示,我国大学中专攻商法的教授中,每10人就有6人反对以扩大董事忠实义务为核心内容的商法修订。


国会  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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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全国经济人联合会(韩经协)委托Mono Research,对全国法学院及大学法学系中专攻商法的131名教授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在99名应答者中,62.6%表示反对此种方向的商法修订。


我国商法今年正计划朝着将董事忠实义务的对象从公司扩展至股东的方向进行修订。共同民主党议员主导在国会提交了修正案。对此,经济界一直发声反对,认为该修订恐将限制企业经营活动,引发各种副作用。


在商法专业教授中,选择“公司法中已设有保护少数股东的条款,因此反对修订”的比例最高,为40.3%。其后依次为“破坏公司法根基”(27.4%)、“缺乏防止副作用等必要条款”(24.2%)、“公司法中已存在防止大股东追求私利的条款”(8.1%)。


关于扩大董事忠实义务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认为“负面”的回答(65.7%)约为认为“正面”(34.3%)的两倍。被预测为产生负面影响的主要原因中,“针对董事的诉讼增加,导致投资等正常经营活动萎缩”占比最高,为49.2%。其后依次为“激进主义基金等投机资本对经营干预增加”(33.9%)、“债权人和劳动者等股东以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9.2%)、“通过发行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BW)及可转换公司债(CB)等方式进行企业融资的活动受限”(7.7%)。


教授们认为,要解决“科斯折价”(韩国股市被低估)问题,“将政府对资本市场的干预降至最低并引导市场自律调节”(37.4%)最为必要。还有意见认为,应通过“改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股东价值以获得投资者信任”(29.3%)、“营造符合全球标准的企业制度环境以带动经营业绩改善”(17.2%)、“下调远高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平均水平的遗产税税率”(11.1%)、“通过纳入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MSCI)发达市场指数,引导大规模外资流入”(5%)。



韩经协经济产业本部长Lee Sangho表示:“如果推进扩大董事忠实义务,将令人担忧诉讼增加以及投机资本对经营的干预。”“事实上几乎没有海外先例,而且可能阻碍企业为获取新增长动力而进行的投资和并购(M&A),因此有必要对商法修订持审慎态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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