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place Gapjil 119”公布职场人案例
因担心举报后遭不利,即使受欺负也只能忍气吞声
有相当一部分举报职场霸凌的上班族在举报后,又遭到公司“报复性霸凌”。
18日,市民团体“职场霸凌119”公开了遭遇此类报复性霸凌的职场人士案例,其中化名为Kim Mincheol的职员案例尤为典型。今年年初,他收到公司代表的要求,称公司情况困难,要他提交辞职书。Kim拒绝后,公司方面开始对他进行业务排除和恶语辱骂等骚扰。难以忍受的Kim向劳动厅提交了陈情。劳动厅在今年6月认定存在职场霸凌行为,并对公司代表处以300万韩元罚款。然而举报事实被曝光后,公司先是把Kim的办公桌搬到走廊和仓库,之后又因被处以罚款而召开了针对Kim的惩戒委员会。最终在今年7月,Kim被解雇。
职场霸凌119在公开这一案例时表示,“不少职场霸凌举报人在举报之后,正遭到公司‘报复性霸凌’。”今年1月至8月,职场霸凌119共接到1192件电子邮件咨询,其中职场霸凌相关咨询为824件,占69%。在这些案例中,向公司举报霸凌的仅有308件,不足一半,而因举报而遭遇不利处分的咨询也多达68件。有一名上班族指出:“我在公司内部举报上司的霸凌后,加害者反而‘反向举报’我才是霸凌加害者,但公司却只向我一人提出劝退建议。”
从职场霸凌119今年第二季度针对1000名上班族开展的问卷调查结果来看,许多有职场霸凌经历的人对霸凌采取了消极应对。在有职场霸凌经历的305人中,57.7%回答“忍耐或装作不知道”,19.3%选择辞职。相反,回答“向公司或工会举报”的仅为12.1%,回答“向雇佣劳动部等相关机构举报”的仅为2.6%。
当被问及不举报的原因时,大部分人回答“即便应对,情况也不会好转”(47.1%)和“担心今后在人事等方面遭受不利”(31.8%)。此外,在实际进行举报的受访者中,有40%回答“举报后经历了不利待遇”。
职场霸凌119将报复性霸凌的原因归结为主管部门的保守判断和过轻的处罚。该团体尤其指出:“现行规定中,如果对职场霸凌举报人实施不利待遇,只是规定在14日内设定整改期限,如不整改才进行犯罪认定。只要事后整改,就等同于实际上放过了实施不利待遇的用人单位。”同时,法律对职场霸凌举报人所受“不利待遇”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也缺乏明确规定,这同样是问题所在。职场霸凌119的律师Jang Jaewon表示:“有必要至少将《劳动基准法》第76条之3第6款中‘不利待遇’的类型,细化到与《男女雇佣平等法》同等水平,并通过更加积极的调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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