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贸易法征收关税的进口品不适用免税

美国政府针对向本国市场大量倾销低价商品的Temu、Shein等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强化了免税规定。


美国收紧免税规定:遏制中国Temu、Shein低价攻势 View original image

美国政府于12日(当地时间)发布规章草案,内容为:对依据《贸易法》第301条或第201条及《贸易扩展法》第232条而被征收关税的进口品,不再适用免税额度规定。


目前美国规定,个人在1日内进口的商品价值未超过一定金额时,可不征收关税,即适用免税额度制度。2016年美国将这一额度从200美元上调至800美元后,通过免税额度制度进口的商品大幅增加。尤其是,随着舆论担忧中国企业为规避《贸易法》第301条关税等美国对中国商品的关税壁垒而滥用该制度,政界陆续提出相关法案,并要求行政当局制定对策。


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Navtej Dhillon在简报会上就免税额度相关忧虑作出说明时表示:“通过这样的漏洞,外国企业,主要是在中国设立的电商平台,正以低价商品填满美国市场。”


据拜登政府介绍,通过免税额度制度进口到美国的物品,10年前每年约为1.4亿件,而去年则远远超过10亿件。政府解释称,免税商品在进口时检查并不严格,加之数量激增,已经难以确认其中是否包含危险或非法产品。


此次措施不仅适用于中国,也适用于所有国家。一名美国政府高级官员在简报会上被问及除中国外从其他国家进口的产品是否也适用新规时回答说:“无论来自何处,凡是依据这些规定(《贸易法》第301条和第201条、《贸易扩展法》第232条)为依据而采取措施的所有进口品,都不能成为免税额度的适用对象。”


该官员指出,免税进口激增的相当一部分源自中国购物平台Temu和在线快时尚品牌Shein,并表示:“我们对外国大型企业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利用免税额度漏洞深感忧虑,考虑到其规模和数量,我们认为这是滥用。”



预计对韩国的影响不大。首先,韩国并非《贸易法》第301条关税适用对象。韩国产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属于《贸易法》第201条保障措施适用品目,韩国产钢铁在超过配额的数量上适用《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关税。但有观点认为,这些品目金额并非低价,也不是个人会进口的产品,因此此次措施对其造成影响的可能性不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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