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向会计基准院提交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草案意见

在制定企业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强制化标准方面,经营界认为目前公开的草案现实可行性较低。由于标准不明确且给单个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负担,因此主张应当全面修改。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于28日提交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意见书。此前,韩国会计基准院可持续性基准委员会已决定在本月底前就可持续性信息披露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经营者总协会主张:“在《巴黎协定》之后已形成国际共识的气候领域应当率先推进信息披露,而其他领域则应由企业按主题自主选择披露,这样更为妥当。”


尤其是对于被视为争议焦点的供应链内部温室气体排放量,即范围3(Scope 3)信息披露,经营界明确表示反对。该方式不仅计算直接生产产品过程中产生的排放量,还要计算在包括合作企业、运输企业在内的各种供应链主体构成的整个价值链中产生的排放量。经营者总协会判断称:“在数据可靠性存在明显技术性局限的情况下,整个产业界将无防备地暴露在过度成本负担和‘漂绿风险’之下。”


图片来源 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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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界认为,范围3排放量的核算标准尚未在国际上确立统一规范,各自为政的标准本身就是问题。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废弃,提出了最多15个排放量核算范围。但根据各企业的解读不同,适用的核算范围并不一致,即便在同一范围内,依据核算方法不同,排放量数值也会出现差异。


此外,从现实情况看,中小及中坚企业很难逐项测量排放量,即使测量,也存在难以完全信任其数值的局限。绝大多数企业利用政府提供的排放系数来披露估算值,也有意见质疑,基于估算值提供信息是否恰当。


据经营者总协会介绍,按暂定估算,财阀集团中排名前20至30位的企业仅为范围3排放量披露进行内部准备,每年就需支出30亿韩元以上。这还不包括检验与认证费用、按原材料种类收集全生命周期评价数据的成本。经营者总协会预计,仅根据原材料品目数量测量生命周期评价(LCA)数据一项,就将额外花费最多600亿韩元以上。


财界:“难以测量合作伙伴温室气体排放量…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须更贴近现实” View original image

对于草案中为实现政策目的而新增的补充披露事项,经营者总协会也请求予以撤回。因为各部委已经实施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只会增加重复负担,而且无法断言政府要求的所有信息都属于可持续性范畴。


在信息披露强制化时间表方面,经营者总协会表示,考虑到在确定标准后制定相关制度仍将耗费相当时间,从2028会计年度起适用交易所信息披露更为现实。同时认为,有必要对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可能构成障碍的《分包法》等禁止干预经营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Lee Dongkeun 经营者总协会常任副会长强调:“虽然也要关注国际动向,但政府在制定符合国内现实的‘韩国型可持续性信息披露标准’时,必须更加谨慎。”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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