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方雇用劳动厅城南支厅作出法律解释
可依据《劳动基准法》获得保护
预计将影响众多受雇于油管博主的劳动者

有裁决认为,被雇佣为油管创作者从事视频剪辑和策划等工作的人员,也应被认定为《劳动基准法》上的劳动者。这是首次出现对油管频道所雇用的经理兼策划人员承认其劳动者身份的案例。


一直以来,很多人被视为自由职业者,以无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的理由,未能获得《劳动基准法》的保护。但随着此次判断作出,受雇于油管创作者的其他劳动者,也有望与一般广播从业者一样,受到《劳动基准法》的保护。


(本照片与正文内容无直接关联。) 图片来源 Pixaba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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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新闻社18日报道,中部地方雇用劳动厅城南支厅就订阅者约140万名的油管创作者A某所雇用的经理兼策划B某,针对A某提出的《劳动基准法》违反举报案件,于本月8日出具了案件处理结果的回复。


B某自去年12月19日开始工作,同月31日在一次户外直播中代替A某进行滑雪示范时伤了腰。因这次事故,B某被诊断为胸椎压缩性骨折,需治疗6周,并于今年1月10日离职。


B某打算申请工伤保险和疗养给付,但据称A某方面表示“因为是自由职业者,无法按工伤处理”。于是,B某于今年3月4日向劳动厅提交陈情书,要求以违反《劳动基准法》对A某进行处罚。据悉,B某在被录用时已经加入了雇用保险和工伤保险。


(本照片与正文内容无直接关联。) [图片来源=Pixabay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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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厅在此次回复中明确表示:“可以认定,B某是在与A某存在用人从属关系下,以获取报酬为目的提供劳动的《劳动基准法》上的劳动者。”


劳动厅提出的依据包括:▲以月固定薪酬进行口头约定,劳动本身具有从属性;▲工作指示权与批准权在被陈情人一方;▲包括直播道具在内的必要经费由被陈情人负担;▲除固定薪酬外,看上去并无自行创造利润的空间等。


劳动厅作出上述判断,预计也将对受雇于油管创作者的劳动者产生影响。因为由此产生了一个先例,即他们可以与一般广播从业者一样,受到《劳动基准法》的保护。


代理本次陈情案件的Ha Eunseong Saetbyeol劳动师事务所的劳动师表示:“本案的结果,可能会给在网络平台上没有像样合同就工作的众多广播劳动者带来希望”,“在网络平台日益活跃、相关从业人员大量增加的背景下,此次判断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另一方面,近期部分合同中包含放弃劳动合同、转而签订经营所得者合同的条款,导致否认劳动者身份的案例不断增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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