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禁令”无法可依
清罗公寓火灾后成关注焦点
或涉嫌侵害业主使用权
“应设防火区等其他替代方案”

由于仁川西区青罗洞一处公寓地下停车场发生电动车火灾,开始出现禁止电动车驶入地下停车场的公寓。


据消防当局等介绍,1日早上6时15分左右,停放在仁川西区青罗洞一座公寓地下停车场内的一辆奔驰汽车突然冒烟并起火,火势瞬间蔓延至周边车辆。此次事故导致周边40辆汽车被完全烧毁,100辆汽车受损。公寓5个楼栋全部停电,122名居民被疏散至临时居住设施。


专家就此分析称,难以扑灭的电动车火灾与地下停车场封闭的结构特性叠加,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为扑灭电动车火灾,需要大型蓄水池等设施,但由于地下停车场结构所限,此类设备难以进入,而且有毒气体也难以及时排出,因此比起普通燃油车火灾,造成的损失更大。


Woosuk大学消防防灾学科教授 Gong Haseong表示:“电动车火灾通过大型组装式蓄水池进行灭火最为有效,但地下停车场层高较低,相关设备很难进入”,“有毒气体排出也不顺畅,因此损失可能会进一步扩大。”


本月2日上午,仁川西区青罗一处公寓地下停车场内多辆汽车被烧成废铁。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本月2日上午,仁川西区青罗一处公寓地下停车场内多辆汽车被烧成废铁。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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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动车火灾接连发生,部分公寓通过住户投票,禁止电动车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并将充电及停车设施迁至地面。根据《环保汽车法》,截至明年1月,100户以上的新建公寓必须将不少于总停车位5%的车位、既有公寓必须将不少于2%的车位,配备为充电设施及专用停车区,但并未对地上、地下分别作出规定。


今年3月,京畿道安养一处公寓通过住户投票,禁止电动车驶入地下停车场,由此引发争议。一名住户表示:“青罗火灾事故发生后,住户之间正在讨论禁止电动车停放在地下停车场的方案”,“当初鼓励大家购买电动车,如今又提出这样的限制,让电动车车主到底把车停在哪里?”他对此提出抗议。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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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目前并无法律依据禁止电动车驶入地下停车场,建议应当通过在地下停车场内设置防火分区等方式寻找其他替代方案。


他们认为,电动车与内燃机汽车相比并不能说特别更危险,而且不少新建公寓干脆没有地面停车场,如此一来,相关措施可能演变为侵犯所有人对共用设施的使用权。实际上,去年电动车火灾发生率为0.013%,与内燃机汽车(0.016%)相比相近或略低。


法律事务所“Kim Giyun”的律师 Kim Giyun表示:“如果是火药、化学药品等真正危险的物品,那又是另一回事,但电动车与内燃机汽车相比,不能说特别危险,也不能说爆炸风险明显更高”,“禁止电动车驶入地下停车场,可以视为侵犯所有人对作为‘共用部分’的停车场享有的使用权。”他接着表示:“即便通过住户投票表决通过此类方案,由于不具备法律效力,也可以被推翻。”



Gong教授同样表示:“完全禁止电动车驶入地下停车场并不妥当”,“应当在电动车专用停车位两侧设置混凝土隔断,以便在发生爆炸时阻断火势向周边车辆蔓延等,从而寻求将损失最小化的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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