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北6.8亿、忠南4.4亿、大田7000万等
针对遭受财产损失的住宅和营业场所
行政安全部将向上月因集中强降雨受灾地区优先拨付127亿韩元的灾害救助金。
据行政安全部2日消息,将在上月因集中强降雨受灾地区的恢复计划一经确定后,发放灾害救助金。
在上月8日至10日强降雨中受灾严重的地区中,针对住房、小商工人等受灾规模已确认的私人设施损失,政府将优先承担灾害救助金中的国费部分127亿韩元。按区域划分,全罗北道68亿韩元,忠清南道44亿韩元,大田7亿韩元,忠清北道5亿韩元,庆尚北道3亿韩元。
本次灾害救助金依据《自然灾害救助及恢复费用负担标准等相关规定》,向因强降雨导致私人设施产生财产损失(住房及小商工人营业场所)的国民提供支持。
此前,为了迅速做好受灾地区的善后与恢复工作,政府根据中央联合调查结果,将符合公布标准的地方自治团体宣布为特别灾难地区。18日指定了包括忠清北道永同、忠清南道论山和舒川、全罗北道完州在内的5个地方自治团体,22日又指定了包括忠清北道沃川、忠清南道锦山和扶余、全罗北道益山、庆尚北道安东在内的11个地方自治团体。
部长 Lee Sangmin 表示:“为使遭受灾害损失的国民尽快恢复日常生活,请相关地方自治团体迅速发放灾害救助金”,并称:“将在追加损失调查结束后立即确定恢复计划,毫不懈怠地推进对受灾地区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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