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拥有土地和建筑使用权就能运营养老社区
企划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公布激活方案
按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推进住房活性化
到2035年将业务扩展至日美水平
随着人口迅速老龄化,对老年友好型居住空间和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政府将通过放宽监管、以民间为主推进相关项目。政府将修改相关规定,允许仅以土地和建筑物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来设立养老社区,并通过提供激励措施,在人口减少地区引入可分销型养老社区。
政府23日在经济关系部长会议上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活跃老年居住社区方案》。所谓老年居住社区,包括高龄者福利住宅(公共租赁)、Silver Stay(民间租赁)、养老社区(老年福利住宅)等,是根据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提供多样化服务的老年友好型居住空间。
政府此次方案是继今年3月以“健康而幸福的晚年”为主题举行的民生讨论会之后的后续措施。其目的是大幅增加将适合老年群体的居住空间与家政、健康、休闲服务相结合的老年居住社区供给。为供应多种类型的老年居住社区,核心在于从设立与运营监管到用地与资金等供给阶段全流程放宽监管。
为扩大民间经营者的市场进入,将改善在设立养老社区时必须拥有土地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监管。这是为了为服务专业运营商以土地、建筑物使用权为基础设立养老社区创造条件。为此,政府将制定服务专业运营商的资格条件,新设支持依据,积极培育相关主体。
此外,政府将在下半年推动修改《老年福利法》,以人口减少地区(89处)为重点引入新型可分销养老社区。为确保分销之后的稳定运营,将义务化要求其中包含一定比例以上的租赁型住房。政府还将制定运营方案,构建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在修改《老年福利法》时一并纳入。
在此过程中,鉴于需求较高的市中心地块供应困难,政府将支持把市中心的闲置设施或闲置国有地改造为老年居住社区。对于老年居住社区建设资金,将研究通过住房城市基金提供公共支持的民间租赁贷款,并将可分销型养老社区纳入地区活性化投资基金的支持对象。
同时,为相对处于制度盲区的中产阶层高龄者,新引入与养老社区相比收费更为合理的Silver Stay。将放宽入住对象范围,例如允许60岁以上拥有自有住房的高龄者入住,并研究混合建设普通住宅的方案,使不同世代共同居住。
为保障入住者保护和选择权,将引入标准合同和质量认证制度,并计划构建公开设施现状和使用费用等信息的系统。为减轻入住后筹措使用费用的负担,政府还将通过首尔住宅公社等机构,完善将基准市价在12亿韩元以下住房出售并以年金形式领取出售款项的制度。
对于养老社区入住者在需要长期护理服务时,政府还将制定标准,使其在不侵犯其他入住者生活权的范围内,仍可继续居住。过去,长期护理3~5级老年人难以继续留在养老社区,今后将对此进行改善。同时,将提高面向希望继续居住在自有住房中的低收入高龄群体的住房补贴(维修维护补贴),以便其在原有居所中安享生活。
今后,政府将以企划财政部、保健福祉部、国土交通部等相关部门为中心组建专门工作组(Task Force),制定促进老年居住社区活跃化的特别法。为实现快速项目支持,将构建一站式支持系统,并通过持续收集一线需求方意见,持续制定补充和完善措施。
企划财政部福利经济科长 Oh Hyunkyung 表示:“我们是按照美国和日本的水平来构想老年居住社区活跃化的”,并称“目标是到2035年将其扩大到老年人口的3%水平”。截至去年累计数据,我国65岁以上高龄人口中老年居住社区住户比例为0.12%,低于日本的2.0%和美国的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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