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海鲜店买来转卖的”……济州龙头岩“宰客海鲜”的真相
附近从生鱼片店买海鲜来卖营业
非法占用公有水域并违规标注产地
此前因“宰客价格争议”而引发话题的济州市龙头岩海岸海鲜销售商,被查出擅自占用公有水面,并且还违反了原产地标示规定。
19日,济州道与自治警察团等方面表示,已于本月15日对在济州市龙头岩海岸搭建帐篷销售海鲜的商贩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结果显示,他们擅自占用、使用公有水面,且未正确标示海鲜的原产地。济州市已责令其自行拆除相关设施,如不履行,将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
此次执法源于一名居住在济州的油管博主A某上月在龙头岩购买海鲜的过程被其拍摄成视频并公开上传,随后有人通过“安全申报”平台举报,称疑似存在违法销售行为。视频中,A某用现金5万韩元购买的海鲜被装在塑料盒里端出来,他对此表示失望;与A某同桌的一名顾客还说“(飞济州的)机票钱是2万韩元”“真是不想再来了”。观看该视频的网友纷纷表示,“看起来就像生鱼片店的免费小菜,居然要5万韩元,太过分了”“说要根除宰客现象果然只是嘴上说说”“难怪有人说,与其去济州岛,不如出国旅游”。
济州市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商贩是附近村庄居民,共17人,分成3个小组,每组5至6人,一直在礁石一带面向游客等兜售海鲜等产品。其中部分人为海女,但据悉其经营行为与海女共同体等渔村协会无关,属各自单独营业。另外,经查他们销售的海螺、海参等未标明原产地的海鲜,并非自己捕捞,而是从济州某家生鱼片店购入后对外销售。
不过,由于其经营行为属未经过额外加工、少量销售的形式,根据食品相关规定不属于须申报或许可的对象,因此不构成无证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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