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租诈骗团伙违规发放数十亿韩元贷款 多名支行行长等被起诉
天安地方检察厅起诉金融机构支行行长、司法事务士及房地产经纪人等13人
实施全租诈骗的一伙人以及协助他们的现职金融机构支行行长、司法事务士、公认中介师等,将被大规模送上法庭。
大田地方检察厅天安支厅于9日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背信)、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及违反《金融实名法》的嫌疑,拘捕起诉了向全租诈骗团伙提供非法贷款的金融机构支行行长A某(50岁、女)。并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斡旋收受贿赂)的嫌疑,拘捕起诉了为该团伙介绍金融机构并收取7000万韩元的司法事务士B某(64岁)。此外,还以违反《公认中介师法》的罪名,起诉了6名在全租诈骗犯罪中,将涉案建筑物市价虚高后介绍给承租委托人、公认中介师及其中介助理。
另外,由不动产及贷款掮客、住宅管理公司经营者、放贷业者等组成的4名全租诈骗团伙成员,也因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诈骗)、私文书伪造、行使伪造私文书等嫌疑被不拘留起诉。
他们于2020年3月,将忠清南道天安市一栋建筑物的实际租赁保证金虚报为比真实金额低数亿韩元,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并由住宅管理公司经营者虚假编制其持有的租赁现状表,从金融机构骗取超过实际可贷金额的27.5亿韩元贷款并取得该建筑物。其间,他们向28名承租人隐瞒上述事实,收取了共计15亿韩元的保证金并据为己有,被控以此行骗。
调查结果显示,他们之所以能从金融机构获得高于市价的贷款,现职金融机构支行行长A某发挥了重要作用。
A某明知该团伙虚高不动产价值,向其任职为支行行长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仍在3次贷款过程中予以协助,使其顺利获贷。司法事务士B某则在他们为收购另一栋建筑物而尝试贷款受阻时,另行介绍其他金融机构帮助其获得贷款,并收取7000万韩元作为回报,被控有此嫌疑。
在此过程中,负责中介这些建筑物的公认中介师及其助理,被查出向受害者虚报建筑物市价,并谎称共济保证证书可为每名承租人1亿韩元的保证金提供担保,从而进行欺骗。
检察机关相关人士表示:“通过与警方的紧密协作,去年8月我们已拘捕起诉了4名全租诈骗犯,一审中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等刑罚”,“通过后续调查,连同为本案提供犯罪契机的金融及不动产专业从业人员也一并予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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