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学品安全存放疏忽
一次电池火灾恐引发连锁爆炸
D级灭火器缺失致初期扑救受阻
亟需制定灭火剂审批标准
有意见指出,造成23人死亡的华城火灾,是由于对一次锂电池管理松懈、缺乏安全装置而酿成的“预见内的惨剧”。一次电池在起火时存在连锁爆炸风险,但在没有任何单独管理标准的情况下被存放,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更有甚者,由于缺乏用于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错过了扑灭初期火灾的黄金时间。有舆论担忧,如果不弥补管理盲区、改善安全装置,第二次华城火灾随时可能重演。
消防厅25日上午举行发布会,说明称:“在堆放电池芯的地方,伴随小火花出现了烟雾。”前一天上午10时31分左右发生在京畿道华城市Aricell工厂的火灾,于当天上午8时48分完全扑灭。从起火到完全灭火历时约22小时。本次事故共造成23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合计31名死伤者。
◆一次电池被归类为一般化学物质…无单独安全存放标准
专家一致表示,锂的特性助长了火势。锂对热反应性极高,一旦暴露于高温或与水蒸气接触,就会伴随爆炸引发火灾。实际上,本次火灾也是从一个锂电池起火,火焰迅速蔓延,引发连锁爆炸,导致多人遇难。Woosuk大学消防防灾学科教授 Gong Haseong 解释称:“对于锂一次电池而言,一旦外部冲击导致温度升高引发起火,火势就会蔓延至其他电池,进而引发连锁爆炸。”
此外,以锂等可燃金属为起火原因的金属火灾,用喷洒消防用水的常规灭火方式很难扑灭。表面上看似火已熄灭,但内部可能产生超过1000度的高温,再次引发火焰。因此,消防当局在决定灭火方式时也遇到困难。消防当局曾考虑利用干燥砂土进行灭火,但在确认电池中所含锂的数量较少后,最终采用了用水扑救的方式。
像这样,一次电池在发生火灾时虽然存在引发连锁爆炸的风险,却被归类为“一般化学物质”,在没有任何单独安全标准的情况下进行存放。这是因为相关部门判断,除非故意拆解电池等施加外部冲击,否则起火可能性较小。相反,对于有害化学物质,《有害化学物质操作设施安全规定公告》明确规定,如果堆放相关物质,必须采取防止温度升高至高温的事故预防措施。
Chodang大学消防行政学科教授 Son Wonbae 指出:“就锂而言,被归类为第三类危险物质,因此已经制定了存放标准,但像一次电池这样仅在产品中部分含有危险物质的物质,并未被归类为有害化学物质”,“为防止第二次事故,对于含有危险物质的一般化学物质,也必须制定安全管理规定。”
◆缺乏金属火灾专用灭火器的开发标准
缺少可在初期扑灭火灾的安全装置,也是惨剧扩大的原因之一。根据消防厅说明,工人在火灾初期曾使用灭火器,但未能成功扑灭火势。对于以锂等可燃金属为起火原因的金属火灾,使用一般火灾中常用的ABC干粉灭火器,扑救难度很大。只有使用金属火灾专用灭火器,才能在初期相对容易地将火势控制住。
然而,对于金属火灾,目前尚未制定灭火药剂的型式批准标准,现实中无法进行干粉灭火器的开发。作为消防厅公告的《灭火器型式批准及检定技术》仅对一般火灾(A级)、油类火灾(B级)、电气火灾(C级)、厨房火灾(K级)这四类火灾的灭火药剂型式作出规定。当前在网上销售的多数D级灭火器,其灭火效果尚未经过验证。
专家建议,鉴于近期使用锂的电池开发日益活跃,为防止火灾重演,有必要制定灭火器开发相关规定。Kyungmin大学消防安全管理科教授 Lee Yongjae 指出:“在金属火灾中使用ABC干粉灭火器,就好比得了肚子痛却吃感冒药”,“完全起不到任何效果。”他接着强调:“电动汽车上也可能出现同样的风险,因此必须制定灭火药剂开发标准,以便在锂电池发生火灾时能够有效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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