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协是医疗法规定必须设立的法定团体
“即便政府解散也不过是更换现任领导层的效果”

在政府提及解散大韩医师协会(医协)的背景下,若实际推进解散,医协主导的集体行动是否违反其设立宗旨,预计将成为法律争点。因为医界为反对扩招医学生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其名义是“为了国民保健”。不过专家认为,即便解散问题发展到法律争讼,并且法院最终支持政府一方,实效性也不会大。原因在于,医协是依法律设立的法定团体,即便被解散也必须重新组建,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难以施加影响。


政府提及“解散医协”…即使解散也必须按医疗法成立“后续医协” View original image


保健福祉部保健医疗政策室长 Jeon Byeongwang 18日在“医生集体行动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发布会上表示:“集体拒诊行为是违反医协设立目的和宗旨的行为”,“政府为了保护国民的生命权等公共福利和维护社会秩序,在必要时可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限制自由。”他接着表示,如从事违反设立目的和宗旨的行为,“可以下达整改命令,也可以更换理事,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以解散该法 人”。


医协是依据《医疗法》第28条第1款“医生应依照总统令的规定,各自设立具有全国性组织的医师会”的规定而设立的法定团体,在法律上是代表医疗界的唯一团体。医协的设立宗旨据悉为:“本会为提高医德、促进医学和医术的发展与普及、维护医权及会员权益、增进会员相互间的亲睦,从而为增进国民健康、提高保健水平及社会福利作出贡献。”


法律界解释称,政府可以下达解散命令等,但难以回避法律争讼,因而现实可行性较低。律师 Lee Dongchan(The Friends 法律事务所)表示:“医协也是法人,因此若保健福祉部判断存在解散事由,可以作出解散命令”,但同时指出:“在现实中恐怕并不容易。医协也有在法院进行争讼的权利,如提起撤销诉讼,在诉讼进行期间,解散命令的法律效力将继续维持。”他还表示:“若在行政诉讼前还要经过行政审判,相当于要进行两轮诉讼,因此目前局面可以在相当长时间内维持”,“直至作出最终结论,很可能需要1年以上时间。”


律师 Shin Hyeonho(法务法人 Haul)也表示:“解散医协并不现实。相对而言,撤销对医协会长等理事的任命批准还稍具现实性,但这同样也会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他补充说:“曾有过这样一例:某小型社团法人的负责人因个人健康问题完全无法活动,保健福祉部对其作出过惩戒”,但“据我所知,政府从未对某一大型特定职业团体作出惩戒的先例”。


18日下午,在首尔永登浦区汝矣大路举行的全国医生总罢工大会上,参与者正在展开大型横幅。联合通讯社供图

18日下午,在首尔永登浦区汝矣大路举行的全国医生总罢工大会上,参与者正在展开大型横幅。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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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法院展开争讼,医协的行为是否违反其设立宗旨,预计将成为主要争点。Lee 律师解释说:“对于医协主张其为保护国民保健等而必须阻止扩招医学生、并据此采取行动一事,法院将作出判断,这部分将成为争点。”Shin 律师也表示:“围绕迄今为止的行为是否属于未违反医协设立宗旨的行为这一主张,存在的分歧也可能成为核心问题”,“关于‘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而进行斗争’这一点的评价,将由法院来作出。”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即便被认定违反医协设立宗旨,解散措施也缺乏实效。Lee 律师表示:“医协是依法律设立的法定团体,即使医协被解散,也必须重新组建一个代表医疗界的其他医生团体”,“最终事实上只会产生更换现任医协领导层这一程度的效果。”他接着解释说:“政府无权任命新医协的领导层,而且除非章程内容存在诸如‘只能由男性担任会长’之类极其严重的问题,否则政府也无法介入章程等的修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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