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出口大企业涉专利诉讼数量
是美国六大科技巨头的3倍以上
利用对专利权人有利的法院倾向
集中起诉韩国大企业

美国联邦得克萨斯州地方法院正成为韩国出口大企业的“专利诉讼狩猎场”。这是因为,被称为“专利怪物”的“非实施实体(Non Practicing Entity,专利管理专业企业)”集中在对专利权人持友好倾向的得州联邦地方法院,向三星、现代汽车、LG、SK 等韩国代表性出口企业提起诉讼。


图片由《法律新闻》提供

图片由《法律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法律新闻》通过可检索美国法院起诉状和判决等资料的 CourtLink,对美国联邦得克萨斯州地方法院的专利诉讼进行了全面分析。结果显示,自1997年2月首次被起诉以来,截至2024年6月14日,三星电子、现代汽车、LG 电子、SK 海力士等韩国主要出口企业共遭遇783件专利诉讼。其中,三星电子511件,LG 电子248件,现代汽车18件,SK 海力士6件。其中670件已结案,113件仍在审理中。


与美国企业相比,韩国企业作为被告的专利案件数量远远更多。在联邦得克萨斯东部、 西部地方法院,美国六大科技巨头——苹果(Apple)、谷歌(Google)、亚马逊(Amazon)、微软(Microsoft)、Meta、特斯拉(Tesla)——作为被告的专利诉讼合计仅为242件,仅相当于韩国四大企业被诉数量的30%。以三星电子与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份额中争夺前两位的苹果为例,在同一法院被起诉的专利诉讼总计66件,仅为三星电子的十分之一水平(12.9%)。


在美国,大多数专利侵权诉讼由非实施实体提起。非实施实体从专利权人处购买专利后,向企业要求支付巨额许可费,如遭拒绝,便提起诉讼,从而获得巨额和解金或赔偿金。根据知识产权保护综合门户的分析,持有专利并通过诉讼展开活动的主要非实施实体在全球范围内超过600家。


在这种情况下,韩国企业正成为对专利权人表现出友好倾向的联邦得克萨斯东部地方法院的重点攻击对象。出身于三星电子专利负责人、离职后设立非实施实体并起诉三星的前副社长 An Seungho 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也正是得州东部地方法院。该院首席法官 J. Rodney Gilstrap 上月9日驳回了 An 前副社长一方的请求,作出三星电子胜诉的判决。此案被视为韩国企业在得州地方法院获胜的“罕见”案例,得益于韩国检方通过数字取证查明 An 前副社长非法窃取三星机密资料的事实并提交为证据,三星才得以胜诉。


有意见指出,即便在与非实施实体的专利诉讼中获胜,对韩国企业而言也只是“伤痕累累的胜利”。在美国,即使胜诉,各自仍需承担本方诉讼费用。据悉,每件专利诉讼的应诉费用高达800万至1000万美元(约合110亿至137亿韩元)以上,诉讼时间越长,费用也就越高。外界称,即便是韩国大企业,也难以承受如此高昂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因此往往不得不支付巨额和解金,“含泪吃黄连”式地达成和解、终结诉讼。



Hong Yunji、Lee Soonkyu、An Hyun、Lee Jinyoung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