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区为单位的电力生产与消费

为激活以地区为单位的电力生产和消费,《分布式能源活性化特别法》自14日起正式施行。预计最快从2026年起,将按地区实行差别电价。


产业通商资源部相关人士表示:“分布式能源法是为弥补既有中央集权式电力系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在去年6月制定的,例如因长距离输电网建设导致当地居民接受度低、社会矛盾频发等。通过在用电需求地附近生产电力并就地消费,构建‘产消一体’的本地分布式能源系统。”


各地区电费将有变化…《分布式能源振兴特别法》正式施行 View original image

产业通商资源部根据法律制定,经过公听会、立法预告等程序,制定了施行令和施行规则。通过这些配套法规,明确了分布式能源的范围,设定了分布式能源安装义务制度及电力系统影响评估制度的适用范围。此外,还细化了分布式能源业务登记程序、分布式能源特色地区指定程序,以及对分布式能源业务的补助、融资等由法律委托总统令规定的事项。


产业通商资源部还将正式推进分布式能源法施行所需的制度落实。特别是适用电力直接交易特例的分布式能源特色地区,将在年内制定详细指引,并计划于明年通过公开招募方式予以指定。同时,还将推进为引入地区差别电价制度所需的制度改善。将优先导入按地区适用不同电力批发价格的“地区边际价格制”,借此引导发电站的高效分散布局,并在将来按地区制定电价时,获取可作为依据的成本数据。



产业通商资源部相关人士表示:“要构建更加可持续的电力系统,现在必须关注分布式能源。我们将运用分布式能源法,与地方自治团体和业界紧密沟通,推动新引入的主要制度落实,从而在地区层面激活能源的生产和消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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