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对“为生育和育儿购房”减免购房取得税
应纳税额在500万韩元限额内免征取得税
全罗南道顺天市(市长 Noh Gwangyu)表示,依据《地方税特例限制法》修订案(自2024年1月1日施行),自今年起对因生育、养育而取得住房的家庭实施取得税减免。
自今年1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生育子女的父母,如在分娩之日起5年内取得价格在12亿韩元以下的住房,或者在取得住房后1年内生育子女并将该住房用作育儿用住房(仅限于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住房),则在500万韩元限额内可享受取得税100%减免。
但享受减免的前提是,通过取得该住房后家庭须成为“一户一住房”,且在享受减免的住房内,父母与新生子女须连续常住3年以上。
享受减免的纳税人,如在常住未满3年的情况下出售、赠与该住房,或将其用于其他用途时,须自行申报并缴纳此前减免的取得税。
居住在顺天市的纳税人A某在今年2月生育子女后,于5月购买住房,获得了440万韩元的取得税减免;纳税人B某则是在今年1月取得住房后,于4月生育子女,退还了此前缴纳的400万韩元取得税。
截至目前,市政府已对因生育、养育用途而取得住房的家庭,合计减免取得税9件、总额3800万韩元。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通过积极宣传地方税减免事项,尽最大努力让市民切实享受到相关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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