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是否应将平台从业人员纳入明年最低工资适用对象,经营界和劳动界正展开拉锯战。经营界主张平台从业人员不是最低工资委员会应当审议的对象,而劳动界则反驳称,平台从业人员也应被纳入并予以保护。


将负责审议明年最低工资的最低工资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1日下午在政府世宗大楼最低工资委员会召开,用户委员运营委员、韩国经济人总联合会常务理事 Ryu Gijeong(左)与劳动者委员运营委员、韩国劳动组合总联合会事务总长 Ryu Giseop 并排就座。 联合新闻提供

将负责审议明年最低工资的最低工资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1日下午在政府世宗大楼最低工资委员会召开,用户委员运营委员、韩国经济人总联合会常务理事 Ryu Gijeong(左)与劳动者委员运营委员、韩国劳动组合总联合会事务总长 Ryu Giseop 并排就座。 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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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委员会于11日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召开第3次全体会议,讨论明年最低工资水平及适用范围。当日会议未能就按行业区分适用最低工资以及最低工资水平本身展开讨论,而是围绕是否扩大适用对象,用户委员一方与劳动界一方展开了攻防。


劳动界援引《最低工资法》第5条第3款,主张应向承揽制劳动者,即平台从业人员适用最低工资。该法第5条第3款规定:在工资通常以承揽制或其他类似形式确定、以小时工资形式确定最低工资并不适当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总统令另行规定最低工资额。作为劳动者委员的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事务总长 Ryu Giseop 在开场发言中表示:“近几年随着劳动力市场外延扩大,平台及特殊雇佣劳动者的比例已不容忽视”,“仅仅因为他们未被承认为《劳动基准法》上的劳动者,就有数百万劳动者得不到最低程度的保护。”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副委员长 Lee Miseon 还向最低工资委员会提交了法院承认保险规划师、货运司机、外卖骑手等具有劳动者属性的判例资料。


相反,经营界则主张此事超出了最低工资委员会的权限。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常务理事 Ryu Gijeong 表示:“在目前这一时间点,由最低工资委员会作出相关决定,属于超越法律所赋予权限的行为”,“根据该法第5条第3款,为对特定承揽形式另行决定最低工资,前提条件是承认其必要性,而作出该承认的主体是政府。”其逻辑是,只有在政府首先承认平台从业人员的最低工资必要性之后,最低工资委员会才能就平台从业人员的最低工资问题展开讨论。



当天的讨论因经营界决定向政府要求追加审查而未能得出结论。今后的讨论将在追加进行法律层面审查后再行推进。不过,即便得出“最低工资委员会可以讨论平台从业人员最低工资”的结论,经营界和劳动界预计仍将就该议题能否真正纳入今年审议而展开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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