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升企业价值,必须下调遗产税并取消股息收入惩罚”
在KEF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主办、于3日在韩国新闻中心举行的“为提升企业价值的税制改善方案探讨”讨论会上,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会长 Sohn Kyungshik 正在致开幕辞。照片=记者 Heo Younghan younghan@
View original image有观点认为,要解决韩国长期存在的股市“低估值”问题,必须下调遗产税税率并消除对股息所得的不利税制。有人指出,由于遗产税率过高,不希望企业继续做大,或因公司税负担沉重而无法提高分红倾向的企业为数不少。
Park Seonguk 庆熙大学会计·税务学系教授3日在首尔中区新闻中心出席由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主办的“为提升企业价值的税制改善方案探索”研讨会时表示:“在为提升企业价值的多种方案中,将焦点放在税制支持上,检视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Park 教授分析称,为了提升企业价值,必须调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中最高水平的遗产税税率。由于遗产税率过高,若要继承企业,就不得不通过出售股权或以股票为抵押贷款筹资,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动摇,从而引发企业价值下滑。他批评说,部分企业家甚至因为遗产税负担而不希望企业价值上升。
尤其是 Park 教授指出:“若继承约150亿韩元,实际税率高达41%,为全球最高水平”,并主张“遗产税第一档课税区间应上调至15亿韩元才合理”。同时他表示:“家业继承适用对象企业也应扩大,如果认为在社会上难以达成广泛共识,至少应将税额扣除范围和上限扩展至以提升企业价值为目标的企业。”
还有意见建议,为扩大对股价提振至关重要的分红,需要调整相关税制。韩国的股利支付率仅略高于利润的20%,与主要国家相比大致为其一半。他将原因之一归结为对未回流所得额额外征收20%公司税的“促进投资与共生合作税收特例”。在计算未回流所得时并不扣除股息所得,因此企业分红越多,缴税越多。Park 教授认为,若要通过提高分红来推动股价上涨,就必须废除这一税收特例。
他进一步提议,对带头实施股东回报的企业,按照回报增加额比例给予公司税税额抵免优惠。Park 教授表示:“应当对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实施差异化优惠政策”,“通过引导分红,使企业利润更好地分配给投资者,提高投资收益率,企业价值自然会上升,资本市场也会加大对分红企业的投资。”他同时称:“这将形成对整体经济产生积极影响的良性循环结构。”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会长 Sohn Kyungshik 也表示:“向子女转移财产时,税率高达60%,是经合组织最高水平”,呼吁迫切需要包括遗产税在内的税制改革。Sohn 会长解释说:“有舆论认为,高遗产税是韩国股市被低估、出现所谓‘韩国折价’的主要原因”,“为减轻中产阶层税负,沿用20多年之久的遗产税计税基础区间也应反映当前规模和物价水平,进行合理、积极的调整。”
接着 Sohn 会长表示:“公司税制同样有必要改善”,“以目前偏高的公司税率,在与发达国家的竞争中难免处于劣势。”他强调说:“近期美国企业股价大幅上涨,正是由于美国政府积极支持才成为可能”,“为避免我国企业在不利于发达国家的税制环境下被迫竞争,必须下调公司税率,并扩大高科技领域的税制资源。”
政府方面也表示,对部分税制改革方案可以进行研究。所得法人税政策官(局长) Jo Manhui 表示:“由于遗产税负担过重,大股东在提升企业价值方面感到压力,这一指责确有其事”,“对于积极致力于提升企业价值的企业,其股东的股息所得税分离课税、公司税税额抵免、废除遗产税加成评估、减轻提升企业价值企业的家业继承负担等,都可以研究。”
不过 Jo 局长补充说:“针对提升企业价值的税制支持,其方向必须从实效性、征税便利性和税收规模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放宽遗产税问题在社会上存在多种不同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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