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控在担任检察官期间将自己撰写的侦查记录对外泄露并被起诉的前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部长检察官 Kim Seongyu,被最终判处罚金刑。


首尔瑞草区大法院

首尔瑞草区大法院

View original image

大法院第三小法庭(主审法官 Noh Jeonghee)于30日维持原审判决,最终判决以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罪名被起诉的金前部长检察官罚金2000万韩元。


金前部长检察官于2014年在全州地方检察厅工作期间,以涉嫌诈骗对牧师A某进行侦查时,曾撰写包括逮捕令意见书在内的侦查记录,2020年4月,他因被控于次年辞职后将上述记录交给律师B而被起诉。


一审认为,诈骗案受害人关于其取得意见书的经过,在侦查与审判过程中陈述不断变化,“无法排除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意见书复印件的可能性”,因此宣告无罪。


但二审则指出,“受害人所附的意见书,被认定为准确誊写了由 Kim 代理人撰写的意见书最终版本”,从而认定其有罪。



大法院也认为,“原审的判断并不存在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从而逾越自由心证主义的限度,或误解个人信息保护法违规罪的成立要件及文书复印件证据能力等相关法律理论的错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