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农协农畜产品流通核心”的组合共同事业法人将通过提升自主性与生产力谋求激活
韩勋次官视察天安市组合共同事业法人现场
发布“激活组合共同事业法人运营对策”
政府为了激活迎来引入20周年的联合共同事业法人的制度,将推进大规模的制度改善。政府决定大幅强化代表理事的权限,例如赋予代表理事董事会主席权力等,以确立代表理事负责经营体系。
农林畜产食品部次官 Han Hun 于30日下午访问位于忠清南道天安市的天安市联合共同事业法人并召开座谈会,发布了《联合共同事业法人运营活性化对策》。
联合共同事业法人是指两个以上组合联合设立的法人,以通过扩大规模、专业化各地区组合的业务以及共同执行业务来提升竞争力为目的。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Han 次官表示:“自2004年引入联合共同事业法人制度以来,虽然实现了量的增长,但由于尚未确立联合共同事业法人的独立经营体系、运营透明性不足等问题,内涵式增长存在局限”,并解释称,“为将联合共同事业法人培育为负责地区农协、畜协生产的农畜产品流通的核心主体,制定了本次对策”。
首先,为确立代表理事负责经营体系,将大幅强化代表理事的权限。赋予代表理事董事会主席权,并强制引入外部董事。同时,将派遣员工的绩效考核权以及是否继续派遣的决定权也赋予代表理事,并为充分保障任期,将任期从2年延长至3年。为确保法人的资金流动性,将出资本从3亿韩元提高到5亿韩元;为强化员工专业性,将员工培训细分化,并引入培训后评价制度。
同时,对资产规模在500亿韩元以上的联合共同事业法人引入外部会计审计制度,对不良法人则强制实施外部经营咨询。此外,为强化出资组合的责任,通过对联合共同事业法人的评价,对出资组合赋予包括追加出资在内的经营改善义务。
还将强化对联合共同事业法人的支持和管理体系。在农协经济控股公司内新设联合共同事业法人支援团队,从法人设立到运营,构建覆盖联合共同事业法人全生命周期的综合管理体系,并将联合共同事业法人纳入由农协经济控股公司运用的流通损失补偿资金支援对象,以促进业务活性化。
Han 次官表示:“为促进联合共同事业法人运营活性化,我们通过征求一线意见,制定了大规模的制度改善方案”,“为确保本次对策能够得到切实落实,恳请农协经济控股公司、联合共同事业法人等积极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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