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案可能引发巨大混乱与冲突”
召开专家研讨会并听取受害者意见

政府决定就包含对全租诈骗受害者“先救济、后回收”方案的《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及居住安定特别法(全租诈骗特别法)》修正案,向国会提出再议要求(行使否决权)。


Park Sangwoo 国土交通部部长29日在首尔政府大楼表示,决定就全租诈骗特别法修正案向国会提出重新审议要求。 图片由记者朴承旭提供

Park Sangwoo 国土交通部部长29日在首尔政府大楼表示,决定就全租诈骗特别法修正案向国会提出重新审议要求。 图片由记者朴承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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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交通部部长 Park Sangwoo 29日下午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表示:“政府在国务会议上决定,就全租诈骗特别法修正案向国会提出再议要求”,“理由多种多样,包括用于弥补受害损失的资金来源不当、破坏与其他诈骗受害者之间的公平性、因强制出售金融机构持有的债权而侵害财产权和契约自由、缺乏充分协商与社会共识等”。


政府当天在国务总理 Han Ducksoo 主持的临时国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全租诈骗特别法修正案的再议要求案。总统办公室对此予以裁可。法案通过的次日政府召开临时国务会议,是因为当天是第21届国会会期的最后一天。随着再议要求案作出决定,该修正案将走向被废弃的程序。


前一天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的修正案核心内容是,由住房城市保证公社(HUG)对全租诈骗受害者持有的全租保证金返还债权的价值进行公正评估,以不低于最优先清偿金额的价格收购(先救济),此后通过出售受害住房回收资金(后回收)。此时,返还债权由住房城市基金出资收购。


Park 部长强调称:“作为主管部长,提出再议要求最重要的理由是,该修正案在执行上存在困难,不仅无助于对受害者进行迅速救济,反而极有可能只会引发混乱和矛盾。”


Park 部长表示:“评估受害者所持债权的价值非常困难”,“很难弄清有多少相互竞争的债权人,以及这些人的权利内容是什么。”他接着说:“即便确定了全租保证金返还债权的价值,也很难就所提出的价格取得各方同意”,“如果公共部门将债权价值评得过低,受害者很难接受。”


他还指出,作为收购返还债权资金来源的适切性也存在问题。若要用从无房低收入群体的认购储蓄中借来的住房城市基金来收购返还债权,就需要获得全民共识。此外,为筹措返还债权收购预算而编制追加更正预算,也有国民持反对意见,因此很难达成共识。


国土交通部在修正案通过前一天,提出了利用受害住房的拍卖差价支援受害者的方案。若受害者将优先购买权转让给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LH就可以低于评估价拍得全租诈骗受害住房。政府设想将该住房以公共租赁方式向受害者提供20年。受害者前10年可免费居住,追加10年则可以比市价低50%至70%的价格居住在该住房内。


此时的租金由 LH 利用其以低价收购受害住房所产生的收益来支援。LH 以低于评估价收购受害住房,就会产生增加收益的效果。政府计划将这部分增加收益用于支援受害者。在补贴租金之后仍有剩余金额的,将在退租时全额支付给受害者。



Park 部长表示:“如果积极利用这一方案,受害者可以立即获得‘居住安定’和‘退还拍卖差价的承诺’这两方面的救济”,“政府将与朝野紧密协商,推动政府方案尽快制度化。”国土交通部将从下周起召开专家讨论会,就全租诈骗特别法修正案广泛征求意见,并计划在近期会见受害者,将其意见纳入方案之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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