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唐大学医院停车场司机伸脚酣睡
开门时撞到旁边车门

有网帖称,在盆唐一所大学医院的停车场,有人目击到一名女子把脚伸到后排车门外睡觉。甚至这名正在睡觉的人把车门大大敞开,导致车门撞到旁边停放车辆,引发所谓“车门碰伤(开关车门时刮蹭或磕到他车车门)”,因此争议进一步发酵。

把脚伸出车外睡着的中年女性。网络社区供图

把脚伸出车外睡着的中年女性。网络社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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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8日,某网络社区上出现了一篇题为“来医院,真是要笑死了”的帖子。截至29日13时,该帖浏览量达5.3万次,推荐数700个,成为热议话题。自称路过盆唐某大学医院停车场的发帖人A某表示:“一位大妈正在把别人的车门撞得砰砰响,然后就那样睡着了”,并上传了照片。


从A某上传的照片看,一名穿着紫色条纹袜子的女子把脚伸到车外,睡得正香。车后排车门大大敞开,顶在旁边车辆的前车门上。只要稍微用点力,就可能在旁车车身上留下痕迹,属于相当危险的情况。A某还补充称:“得去告诉车主一声。”


看到这一经历的网友们纷纷表示:“真是一点素质都没有”、“感觉连基本常识都吃干抹净了”、“既没有最起码的品行,也像是没受过任何家教”、“这世上真是奇葩太多了”、“要是跟她说什么,估计会冲着你大吼大叫”、“联系车主做得对”、“照这样看,她要是被投诉,可能会装晕过去”之类的反应。一名自称也经历过类似情况的网友B某则表示:“我既目睹过别人撞我车门,也多次被这样撞到,所以后来在超市或医院入口附近就不再停车了”,“停在入口附近的车主,大多既不多想,也没有什么素质。以后别跟这种人多说话,直接躲开就好”,并给出建议。



另一方面,按照现行法律,要以毁坏财物及肇事逃逸(对车辆造成损害后未作任何处置即离开现场)嫌疑追究刑事责任,必须满足车辆处于行驶中且对方具有主观故意两个条件。像本案这样在车辆未行驶、处于停放状态时发生的车门碰伤事故,即使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也难以明确举证因果关系,因而很难获得赔偿。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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