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安全部预告制定地方公务员处分规定
将“滥用职权行为”具体写入总统令

今后,对于新录用地方公务员在适应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失误,在确定处分程度时将可以予以酌情考虑。对于与毒品类相关的故意违纪行为,即使仅有一次,也将被排除出公务岗位等,予以严厉应对.


行政安全部29日表示,将自30日起预告修订《地方公务员惩戒及申诉规定(总统令)》和《地方公务员惩戒规则(行政安全部令)》的部分内容。


根据修订案,对于因工作不熟练而发生过失、被要求惩戒的新录用及工龄较短公务员,将改进惩戒处理标准,使其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可以考虑其任职年限。其宗旨是支持新入职公务员的适应过程,帮助其在公务体系内“平稳着陆”。


新任公务员失误处分可酌情 从严应对涉毒违纪 View original image

对于办理民众投诉的公务员在应对投诉人辱骂、暴行等不当的重复投诉或妨碍公务的行为过程中被要求惩戒的情形,规定要综合考虑经过,作出惩戒决定。这是本月2日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防止恶意投诉及强化投诉公务员保护对策》中所包含的内容。


此外,还新设了与毒品类有关的违纪类型。对于具有故意性,或即便没有故意性但违纪程度严重或属重大过失的情形,将通过免职、解职等方式严正应对。行政安全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在近期非法毒品市场扩散、毒品犯罪者激增等导致国民不安情绪加剧的情况下,此举旨在提高对公务体系内毒品犯罪的警觉性。”


同时,依据地方公务员法的修订,使“滥用职权行为”的受害者也可以被告知惩戒处分结果,并通过总统令对滥用职权行为作出具体化规定。不当行为以及给他人造成身体或精神痛苦、恶化工作环境的行为等均属于此类。


行政安全部计划自30日至下月9日立法预告期间,广泛征求国民及相关机构等利害关系人的多样意见,反映到修订案中,并经过立法程序,力争于今年下半年实施。



Ko Kidong行政安全部次官表示:“通过此次法令修订,将为新录用公务员适应公务体系的过程提供坚实支持,同时切实保护办理投诉的公务员免受恶意投诉侵害,并对引发国民不信任的重大违纪行为严格予以惩戒。”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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