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难题将家庭推向崩溃
若完善社会安全网即可避免
应在第22届国会深入讨论

[事事关心]“护理杀人”的悲剧 View original image

在跑现场采访各种案件时,会发现一个出乎意料却相当常见的悲剧,就是家人之间的杀人。或许是因为在《圣经》中,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杀人犯该隐就杀死了亲弟弟亚伯吧。实际上,从统计上也能印证这一点:根据2022年警察厅犯罪统计,在298名杀人既遂犯(不含未遂)中,有70人与被害人是“同居亲属”关系,31人是“其他亲属”关系。


但即便同属家人杀人案件,若仔细剖析,其类型和实情往往大相径庭。有的案件一眼看去就恶劣到可称为“逆伦”,也有的虽然犯下了杀人这一不可饶恕的重罪,却反而引发公众的惋惜与叹息。


前一种通常源于金钱问题。我印象较深的一起案件,是我在2013年刚当记者不久时发生的亲生父亲被杀案。20多岁的儿子A某因挥霍娱乐费用而欠下约1400万韩元债务,他在京畿道水原市的家中杀害父亲后,和十几岁的女友等人一起将遗体运到全罗南道罗州市一处水库抛尸。他作案的理由是,父亲不帮他解决经济困难。A某被捕押送到警察局时,我向他提出了几项提问,他却没有一句道歉,只是面无表情地用衣物遮住脸的样子,至今仍深刻地留在我脑海里。


与之相反,后一种则多以“照护杀人”的形式出现。本月16日,杀害20多岁儿子的50多岁母亲B某在一审中被判处缓刑。B某在过去26年里,一直亲自照顾患有智力障碍和脑损伤等疾病的儿子,但她在2022年被诊断出患有慢性髓性白血病,健康状况急剧恶化,又叠加抑郁症。最终,B某杀害儿子后试图自杀,但被救回一命。


昌原地方法院考虑到上述情况,对她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从轻处理。在审判过程中曾对B某求处6年有期徒刑的昌原地方检察厅,也在判决后召开市民委员会会议,并尊重市民委员会作出的“不提起上诉较为适当”的决议,决定不再上诉。


对于以家人财产为目标的逆伦犯罪,几乎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只能通过加重处罚,让行为人彻底付出代价。但照护杀人则有所不同。门户网站上的相关新闻评论,大多是“太令人惋惜”“令人悲伤”“只剩叹息”等反应。


有舆论担忧,法院对照护杀人的从轻处理可能会助长轻视生命的风气,但若非当事人,又怎能真正理解那种心境?大多数照护杀人加害者,都是在自杀未遂后,案件才曝光于世并走向刑罚程序。


“久病床前无孝子”这句俗语,早已深入我们的生活。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照护者,也可能成为需要照护的病人。尽管如此,与恋爱杀人、随机杀人等其他类型的杀人案件相比,照护杀人往往不那么受关注。或许是因为这类案件早已持续多年发生,被视为一种“老问题”类型。



但就在此时此刻,仍有家庭在照护问题上一步步走向悲剧的终点。对于本可在社会安全网健全情况下完全避免的惨剧,我们不能袖手旁观。社会上关于“必须解决照护问题”的共识已经相当充分,但相关讨论才刚刚迈出起步的第一步。期待下月即将启动的第22届国会,能够对照护问题进行更加深入而严肃的讨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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