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报警的50多岁男子被即决裁判

一名50多岁的男子在大邱向警方虚假报警称“有儿童被绑架”,导致40辆警车和80余名警力出动,已被移送即决审判。


谎称“孩子被绑架”报警…出动40辆警车、80名警察却白跑一趟的50多岁男子 View original image

20日,大邱南部警察署表示,因涉嫌依据《轻犯罪处罚法》进行虚假报警,一名50多岁的男子A某已于前一天下午6时左右在大邱南部西部客运站站附近虚假报警称“孩子被强行塞进车辆并发出尖叫”,被移送即决审判。


当时接警出动的警方将情况视为紧急事件,在各主要道路部署了40辆巡逻车和80余名警力。但通过调取照射现场的闭路电视(CCTV)画面,未能确认与报警内容相符的情况。并且,A某关于绑架地点等的陈述也在不断变化。最终警方从情节上判断为虚假报警,将A某移送即决审判,并在1小时内结束了该状况。即决审判是一种针对轻微犯罪(罚金不超过20万韩元等)而不经过正式刑事诉讼程序的简易审判,不会留下前科记录。


警方表示,今后将查询A某的前科记录,如再发现其有虚假报警前科,将以妨碍公务罪立案。警方相关人士称:“通常虚假报警被归类为轻犯罪,多适用即决审判处理”,“虽然未进行酒精测试,但报警当时A某看上去处于醉酒状态”。



另一方面,根据《轻犯罪处罚法》第3条第3款,向公务员就犯罪或灾害事实进行虚假报警的人,可被处以不超过60万韩元的罚金、拘留或科料等刑罚。另根据刑法,还可适用以欺骗手段妨碍公务执行罪。如通过持续的恶作剧电话妨碍公务执行,将被刑事立案,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1000万韩元的罚金。此外,如因虚假报警造成严重浪费警力,还难以避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并且,根据将于今年7月3日起施行的《112报警运行及处理相关法律》(112基本法),对进行虚假报警的人也可处以罚款。112基本法规定,对虚假拨打112报警的行为,可处以不超过500万韩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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