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改革‘生育积分’应从第一个孩子开始适用”
Na Kyungwon·Yoon Changhyun举办低生育与养老金改革研讨会
“父母各1年共2年……应更改育儿积分名称”
国库30%+基金70%→改为国库100%讨论
有观点提出,作为解决低生育率问题的养老金改革方案,应将目前从生育第二胎起才适用的“生育积分”制度上调为从第一胎起适用,并让父母双方都能享受这一优惠。
国民力量党首尔铜雀乙当选人 Na Kyungwon 与国民力量党议员 Yoon Changhyun 于16日在国会议员会馆举行“为大韩民国可持续明天而进行的低生育率与养老金改革研讨会”,并就此展开讨论。当日作主题发言的 KDI国际政策研究生院人口政策研究室博士 Kwon Daeun 从低生育率视角出发,提出了将“生育积分”制度作为养老金改革方案之一进行修订的建议。
2008年引入的生育积分,是一项针对生育或收养第二胎及以上子女的国民养老金参保人,在第二个子女的情况下额外认可12个月、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则按每名子女额外认可18个月国民养老金缴费期的制度。最长认可期限为50个月。截至2021年6月,生育积分领取者为2494人,其中女性领取者仅39人。生育积分是在国民养老金参保人缴纳保险费满10年以上并到达可以领取老年养老金的时间、提出养老金申请时,将相应期间计入缴费期;但女性由于因生育和育儿导致职业中断,往往难以满足产生养老金领取资格所需的10年缴费期,因此实际上无法享受到生育积分优惠的情况很多。
Kwon 博士表示,“生育积分并非回馈给作为生育和养育主要当事人的女性,而是从经济层面主要适用于男性”,并主张应从第一胎起认可生育积分,每名子女按2年(父1年+母1年)计算,在权利发生时点而非养老金发放时点给予支持,并将“生育积分”的名称改为“育儿积分”。
国民年金研究院养老金制度研究室副研究委员 Jung Inyoung 当天在讨论中发布了各项生育积分方案的财政支出测算结果。若从第一胎起给予12个月、第二胎生育时再追加12个月(最长50个月),并在事后予以支持的生育积分方案,其预计财政支出为:2040年2568亿韩元、2050年1兆1637亿韩元、2060年2兆8032亿韩元。第二个方案为:第一胎12个月、第二胎及以后每名子女追加18个月(最长50个月),并在事前予以支持,预计财政支出为:2040年1兆6781亿韩元、2050年1兆8331亿韩元、2060年2兆1050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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