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吹风机声靠近偷拍未遂
春川地方法院二审维持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一名试图通过厕所窗户偷拍裸体吹干头发女性的三十多岁男子,在一审之后的二审中也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11日,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部(审判长 Sim Hyeongeun)表示,对因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法》中关于利用摄像机等进行拍摄、散布罪而被起诉的A某(35岁),维持原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同时与原审相同,追加命令其接受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

透过厕所窗户偷拍裸体女子未遂 30多岁男子获缓刑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因在去年4月于原州市一处公寓前,听到吹风机声音后走近厕所窗户,企图偷拍用吹风机吹干头发的女性裸体,因未得逞而被起诉。


一审法院认为:“受害人所感受到的恐惧感、性羞辱感或不快感相当强烈,被告应承担与之相应的责任”,但同时斟酌其无同类前科及无超过罚金刑的前科等情节,对A某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对此,检方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合议庭驳回上诉并维持一审判决,称:“检察官所主张的情节,看来已反映在原审量刑中,且在原审判决宣告之后,并无发现情节变更之处。”


本月9日,此前在校内更衣室安装摄像头并偷拍在校学生的医学院学生,也在一审之后的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当日,水原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9部(审判长 Baek Daehyun)表示,对因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利用摄像机等进行拍摄、散布等)而被不拘留起诉的A大学医学院在校生B某,判处与一审相同的刑罚。


B某被控于2022年6月,在京畿道A大学医学院大楼更衣室的储物柜内安装摄像头,非法偷拍男女在校生。经查,该更衣室为临时设置的空间,在校生一直是单人轮流进入使用。


一审合议庭在说明量刑理由时指出:“其在学校这一具有特殊性的空间,以同学为对象实施犯罪,从背弃社会对医学生的期待和信赖这一点来看,罪质恶劣”,“犯罪暴露后仍辩称‘为了获得休学许可才闯祸’,作出毫无道理的借口,且部分受害人并未原谅其行为”。一审宣判后,检方和被告人均以量刑不当为由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检方曾对B某求处有期徒刑2年。但二审合议庭认为:“原审量刑难以认定已超出自由裁量的合理范围”,遂驳回上诉。


另一方面,近期还有一名四十多岁男子透过半地下住宅窗户偷看正在洗澡的女性,被警方抓获。



上月27日,仁川弥邱忽警察署表示,已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对四十多岁男子C某在不拘留状态下立案调查。C某涉嫌于上月23日晚10时30分左右,翻越仁川弥邱忽区朱安洞一处多户住宅围墙,透过半地下窗缝偷看正在洗澡的女性。当时警方接到“有一名男子与一名女子在争吵”的112报警后出动,将C某当场抓获。据悉,受害女性称:“C某翻越住宅围墙,偷看我洗澡达3次之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