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林业厅10日表示,将预告修订《城市森林等的营造及管理相关法律》施行令和施行规则的修正案。


此次预告的修正案中,新增了在林业厅每10年制定并实施的《城市森林等基本规划》中,纳入病虫害防治、安全管理及防灾、为提升公众利用与便利性而设置的设施等相关内容。


此外,为了系统性营造和管理行道树,规定地方自治团体首长须在每年2月底前制定《年度行道树计划》,并提交由城市森林相关专家、居民代表、市民团体等组成的审议委员会进行审议。


忠清北道镇川郡镇川邑流苏树行道林全景。山林厅提供

忠清北道镇川郡镇川邑流苏树行道林全景。山林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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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内容的立法预告期限截至下月17日。修正案施行后,凡不包含在行道树计划中的砍伐或修剪对象树木,为防止因错误修剪而损害生长或破坏城市景观,须在项目实施前通过“树木医生”进行诊断调查。


林业厅计划通过本次法令修订,一方面建立合理的行道树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强化公园、绿地、校园森林等的生态健康性,并营造和管理城市居民的舒适生活环境。


有关城市森林法修正案的其他详细内容,可在大韩民国电子官报及“国民参与立法中心”官方网站上查询。


如对修正案有意见,可在下月17日前向“国民参与立法中心”提交意见,或向林业厅城市森林景观科撰写并提交意见书。



林业厅城市森林景观科科长Kim Juyul表示:“为营造城市居民的舒适生活环境,我们将扩大城市森林,并为实现系统、高效管理,积极汇集国民和专家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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