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与权利委员会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决定

即使确认存在过重的工作记录,却仍不承认脑出血与公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决定,被行政审判认定为违法。


公务员连日无休工作致脑出血:“应认定为国家抚恤补偿对象” View original image

3日,国家廉政委员会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撤销了某报勋支厅的决定。该支厅在确认当事人在脑出血发生前一直无休连续工作、承受足以对脑血管功能产生明显影响的身心过度负担的工作记录的情况下,仍不将其认定为工伤公职人员,不符合相关要件。


地方公务员A某于2019年4月左右,因所属机构的情况被要求放弃休假并继续工作,期间发生脑出血。B报勋支厅以A某在公务过程中从未发生头部外伤、加班时间不多不足以认定为过重工作、且死者存在高脂血症和饮酒习惯这一脑出血危险因素等理由,否认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对健康体检结果和值班记录进行调查后确认,A某2016年和2018年的健康体检结果显示,其饮酒量仅为每周1次、每次3杯;总胆固醇数值仅略高于正常范围,血压和血糖均在正常范围内。基于此,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认为,A某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过于沉重,足以引发对脑血管正常功能产生明显影响的身心负担,由此判断其脑出血是因此诱发。



权益委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Park Jongmin表示:“对在本职工作中竭尽全力却因此罹患疾病的公务员,必须给予与之相称的待遇”,“我们将全面审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确保在各自岗位上尽最大努力的人能够获得合理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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